多特信经

*该中文译本由王一牧师依照URCNA 2018年英译版本修订而成。

第一项教义、上帝的拣选与遗弃

有关上帝预定的判定,本总会宣布与上帝的话语相符,且直到今日被各地改革宗教会所接纳,在下述条款中阐述。

第一条、上帝有权审判全人类

因为众人在亚当里都犯了罪、受咒诅、当受永死,所以如果上帝让众人灭亡,因罪恶而被定罪,上帝也没有什么不公义的地方,因为使徒保罗说:“好塞住各人的口, 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罗三19),“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3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

第二条、上帝慈爱的彰显

但上帝显明祂的爱:祂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壹四9;约三16)。

第三条、福音的宣讲

为了使人产生信心,上帝便按着祂的怜悯,差遣众使者向祂所指定的人,按祂所指定的时间,传这大喜信息。 通过这传道事工,人们被呼召悔改、信靠钉十字架的基督。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祂呢? 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 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 ”(罗十14-15)

第四条、对福音的两种回应

上帝的忿怒依旧在那些不信这福音的人身上。但那些真的接受福音、以真实活泼的信心投靠救主耶稣的人,则藉着他被拯救脱离上帝的忿怒和灭亡,领受永生。

第五条、不信与信心的原因

这不信的原因或责任,以及其他所有罪的原因或责任,绝不在上帝,而在人自己。但是,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以及因祂得到的拯救,则是上帝白白所赐的,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二8),同样,“上帝赐恩给你们…使你们信基督”(腓一29,新译本)。

第六条、上帝的永恒的旨意

有些人在时间中领受上帝所赐的信心的礼物,有些人则否,这都是出于上帝的永恒的旨意。 “上帝从起初就知道祂一切的工”(徒十五18;弗一11)。按照这旨意,上帝以恩典软化祂所拣选之人的心,无论怎样刚硬,使他们愿意相信;但按照祂的公义判断,祂将那些没有拣选的人,留在他们内心的邪僻刚硬之中。 我们从这件事可以特别看出上帝深奥莫测、既怜悯又公义的工作,他把同样失丧的人分别出来。这就是圣经启示的上帝拣选与遗弃的旨意。 虽然悖谬、不洁和不坚固的人曲解这旨意自取沉沦,但圣洁敬虔的人却从这旨意得到无比的安慰。

第七条、拣选

拣选是上帝不变的心意,借此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纯粹因为祂的恩典,按着祂至高旨意所喜悦的,从那因自己的过错从原本无罪中堕入罪与灭亡的全人类中,拣选一些数目确定的、具体的人,使他们在基督里得蒙救赎。

这些蒙拣选的人,虽然原本并不比别人强,也不比别人配,而与别人一样,都在同样的悲惨中。但是上帝在基督成就这一切,祂从永恒中立基督为所有选民的中保与元首,作他们拯救的根基。如此,祂决定把选民归给基督,被祂拯救,用祂的圣道和圣灵有效的呼召、吸引他们与基督相交,赐给他们真实的信心,称他们为义,使他们成圣,并用大能保守他们与祂儿子相交,最终使他们得荣耀。上帝做这一切是为了彰显祂的怜悯,使祂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 如经上所记︰“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这恩典是他在他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一4-6),又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 30)。

第八条、拣选的独一旨意

上帝拣选的旨意没有许多种;这是同一个旨意,给一切得救之人,不论是在旧约或新约圣经中。因为圣经宣告:上帝旨意的美意、目的、计划只有一个, 按照这个旨意,祂从万古之先拣选我们,既蒙恩典、又得荣耀,既蒙救赎、又走上救恩之路,就是祂预定我们要行在其中的。

第九条、拣选不是基于预知的信心

上帝的拣选,并不是基于上帝预先看见人的信心,或因信顺服,或圣洁,或人里面有任何其他美好的品质与性情,仿佛这些是拣选的先决条件或原因;而是人蒙了上帝拣选,才有信心、才因信顺服、才圣洁等。 因此,拣选是救赎果效的根源。信心、圣洁以及其他随着救恩而来的恩赐,最后还包括永生,这些都是拣选产生的果效,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而不是因为我们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

第十条、拣选基于上帝的美意

这不配得的拣选的唯一原因是上帝的美意。这不是祂从所有人类可能的行为中,选择一些人类品质或行为当做得救的条件;而是祂从同为罪人的群体中,收养一些特定的人做自己的产业。如经上所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九11-1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第十一条、拣选不能改变

上帝既然是全智、不变、全知、全能,所以祂的拣选既不能中断,也不能改变;既不能收回,也不能作废;选民既不能被遗弃,数目也不能减少。

第十二条、拣选的确据

这永恒不变蒙拣选得救的确据会在适当的时候赐给选民,尽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阶段和程度。这确据不是由好奇窥探上帝隐秘深奥之事而来,而是通过以圣灵的喜乐和圣洁的欢喜,看到自己里面有圣经所指示明确的蒙拣选的果子,如在基督里的真信心,孩童般对上帝的敬畏,按照神的意思为罪忧伤,饥渴慕义等。

第十三条、此确据的果子

上帝的儿女意识到并确定自己蒙上帝拣选,会使他们每日在上帝面前有更大的理由谦卑自己、赞美祂的长阔高深的怜悯、洁净自己、以热切的爱回报那先如此爱他们的上帝。关于拣选的教导,以及思想这教义,决不会使上帝的儿女怠惰不遵行上帝的命令,或使他沉缅于属肉体的自我安全感。按照上帝的公正审判来看,这情况通常发生在那些随意轻看拣选恩典的人或那些放肆空谈这教义却不愿行在选民道路上的人。

第十四条、合宜教导拣选

正如在上帝智慧的安排下,这拣选的教义曾在新旧约圣经时期,藉着众先知、基督自己与众使徒宣讲,并随后书写在圣经中,也在今天保存在上帝的教会中,这教义也特别为了教会被流传下来的,因此这教义必须被教导阐述——以谨慎的态度、以敬虔圣洁的方式、在适当时机地点、不以好奇窥探至高者的道路。教导这教义必须是为了上帝至圣之名的荣耀,和祂百姓活泼的安慰来进行。

第十五条、遗弃

此外,圣经特别强调我们的拣选这一永恒、不配得的恩典,并且更加清楚向我们表明它,因为圣经进一步证实,并不是每个人都被拣选,而是有一些人没有被拣选,或者说有一些人在上帝永恒的拣选中被越过——对于这些人,上帝基于祂完全自由、完全公义、无可指摘、不可改变的美意,做出了以下决定:把他们留在普遍的悲惨中,这原是他们因自己的过犯自陷其中;不把得救的信心与回转的恩典赐给他们;而是按着祂公正的判断,让他们偏行己路,最终彰显祂的公义,定罪并永远刑罚他们,不仅因为他们的不信,也因为他们所犯的其他各样罪。这就是遗弃的旨意,它绝不使上帝成为罪的始作者(这种念头本是亵渎),相反这表明上帝是大而可畏、无可指摘、绝对公义的审判官,按着公义报应各人。

第十六条、对遗弃教义的回应

有些人还没有经历基督里的活泼信心、心里还没有确切的把握、良心还不得平安、还没有殷勤顺服上帝如同儿子顺服父亲、也还没有借着基督以上帝为乐,但他们仍旧持续使用蒙恩之道,其中上帝应许将这些事做成在我们里面——这些人不应听到遗弃的教义而感到惊慌,也不应算自己是被上帝遗弃的;相反,他们应该继续殷勤的使用这些蒙恩之道,热切渴望更丰盛恩典的日子,并以敬虔、谦卑等候。至于有些人虽然诚心渴望归向上帝,单求上帝的喜悦,脱离取死的身体,但还没有到达所盼望的圣洁与信心程度——这些人更不必因遗弃的教义而害怕,因为慈悲怜悯的上帝已经应许,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然而,有些人忘记上帝和他们的救主耶稣基督,自甘沉缅于今生的思虑和肉体的享乐——这些人才理应害怕这教义,只要他们尚未诚心归向上帝。

第十七条、信徒夭折婴孩的救恩

既然我们必须从圣经来判断上帝的旨意,而圣经说信徒的儿女是圣洁的,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本性,而是因为他们与父母一同被纳入恩典之约,那么敬虔父母应毫不怀疑,他们那些在婴孩时期被上帝呼召离世的儿女是蒙拣选得救的。

第十八条、对拣选和遗弃教义合宜的态度

有些人抱怨这不配得的拣选恩典和公义的遗弃的严厉,我们要按照使徒保罗的话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罗九20)又引用主耶稣所说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太二十15)但是,我们却以敬虔之心景仰这奥秘,与使徒保罗一同惊叹︰“深哉!上帝丰富的智能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十一33-36)

反对困扰荷兰教会的错误教导

在阐明关于拣选与遗弃的正统教义之后,本总会反对以下的错误教导︰

错误教导之一

上帝的旨意是拯救那些将会相信、会保守信心、会因信心而顺服的人。这是上帝拣选的全部旨意,除此之外圣经对这旨意没有别的启示。

反对理由因为他们欺骗大众,显然违反圣经。圣经见证上帝不仅是希望拯救那些会相信的人,而是上帝从万古之先就拣选一些特定的人,而不是其他人,在时间中赐给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和保守。如经上所记︰“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约十七6)。同样,“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弗一4)。

错误教导之二

上帝有许多种不同的拣选︰有些是一般、没有特定对象的拣选,有些是特别的、有特定对象的拣选;而后者又可以分成不完全的、可反悔的、非决定性(或称有条件的)拣选,和完全的、不可反悔、决定性(或称绝对的)拣选。同样,还有人教导一种拣选是使人相信,另一种拣选是使人得救,这样就可以有一种拣选只使人有被称义的信心,而不需要决定性拣选使人得救。

反对理由:这是人的头脑离开圣经而产生的发明,它扭曲了拣选的教义,打碎了救赎的金链:“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

错误教导之三

当圣经教导拣选时,提到的上帝的“美意”与“安排”,并不是指上帝拣选一些特定的人而没有拣选其他人,而是指上帝从各种可能条件(包括行律法),或各种事物中,选择了本身不配得奖赏的信心的举动,以及信心带来的不完美的顺服,作为得救的条件;这指的是上帝愿意按着祂的恩典把这些不完全的顺服看成完全,算这种不完全的顺服配得永生奖赏。

反对理由:这有害无益错误教导,把上帝的美意与基督的功劳变得一文不值,又用无益的问题引人离开人不配得的称义的真理以及圣经的纯全。假如这教导是对的,那么保罗所说的就成了谎言:“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

错误教导之四

在使人得信心的拣选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人必须正确使用自然的光、正直、温柔、谦卑,并且适合承受永生,彷佛拣选从某种程度上依靠这些因素。

反对理由:这听起来很像伯拉纠的教导,很明显不符合使徒的话:“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然而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3-9)。

错误教导之五

上帝不完全、非决定性拣选特定的人使他们得救,是基于上帝预先看见他们的信心、悔改、圣洁、敬虔,或是已经刚刚开始或是持续一段时间;但上帝完全、决定性拣选则是基于上帝预先看见他们的信心、悔改、圣洁、敬虔一直持守到底。这是恩典和福音性的功德,在这个基础上,被拣选的人比没有被拣选的人更配得。因此,信心、由信心带来的顺服、圣洁、敬虔、持守到底,这些都不是那不改变、使人得荣耀的拣选所产生的果子或果效,而是那使人得荣耀的拣选不可缺少的条件和原因,是那些被完全拣选的人的预先条件,必须在他们身上预先看见。

反对理由:这抵触整本圣经的教导。 圣经到处不断对我们的耳朵和心教导说,“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久11-12);“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上帝……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弗一4);“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 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十一6);“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 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10)。

错误教导之六

不是每一个使人得救的拣选都不可改变,而是有些选民可能灭亡,而且也真的实际上永远灭亡,上帝没有用任何旨意阻止这事发生。

反对理由:这严重的错误把上帝说成是改变的,摧毁了敬虔之人因他们坚定不移的拣选而产生的安慰,并且不符合圣经,因为圣经说:选民不可能偏离正道(参太二十四24 );基督不会失去天父赐给祂的人(约六39);上帝所预定、呼召、称义的人,上帝也荣耀(罗八30)。

错误教导之七

不可改变的、得荣耀的拣选在今生是没有果子、无从知道、也无法确定的;除非在可以改变、不确定的条件下,才能确定。

反对理由:这种教导不仅荒谬的说“不确定的确定”,而且也与圣徒的经历相反,正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蒙拣选,才与使徒一同快乐,赞美上帝这恩典。基督也吩咐他们要因名字记载在天上,而与他的门徒一同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十20);他们也因为知道自己蒙拣选,所以能抵挡魔鬼的火箭,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八33)

错误教导之八

上帝没有基于祂公义的旨意决定让任何人陷在亚当的堕落里,一同在罪和审判中;也没有遗弃任何人使他得不到恩典,以致没有信心,无法回转。

反对理由:因为这些话很明确︰“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九18);“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别人知道”(太十三11);“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 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十一25-26)。

错误教导之九

上帝把福音传给甲,而没有传给乙的原因不完全是上帝的美意,而是因为甲比乙更好、更配得这恩典。

反对理由:摩西反对这种说法,所以对以色列说︰“看哪! 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上帝。 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申十14-15);基督也说︰“哥拉汛哪,你有祸了! 伯赛大啊,你有祸了! 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十一21)。

第二项教义、论基督的死,和人藉此所得的救赎

第一条、上帝的公义所要求的刑罚

上帝不但无限慈爱,也无限公义。正如圣经所启示的,祂的公义要求,我们所犯的罪,因冒犯了祂无限的威严,必须受到现世和永远、灵魂和身体上的刑罚。除非上帝的公义得到满足,否则我们不能逃脱这刑罚。

第二条、基督满足了上帝的公义

尽管我们自己不能满足上帝的公义,也不能救自己脱离上帝的忿怒,但是上帝在他丰富的怜悯中把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作为中保,使他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代替我们成为罪和咒诅,好使他为我们满足上帝的公义。

第三条、基督的死具有无限价值

上帝儿子的死,是唯一的、最完全的赎罪祭,能满足公义对罪的要求;这赎罪祭有无限的价值, 足以赎全世界的罪。

第四条、无限价值的原因

基督的死具有无限的价值与尊严是因为这位受死的人——必须如此才能作我们的救主——不但是一个真实且完全圣洁的人,更是上帝的独生子,与圣父、圣灵拥有同样永恒而无限的本质。另一个原因是,这死伴随了经历上帝的忿怒与咒诅,这本是我们因着自己的罪所配得的。

第五条、向所有人宣讲福音的命令

除此之外,福音的应许是,任何人相信这位钉十字架的基督,就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应许,要与悔改和相信的命令一起,向万国万民宣告传扬,不作区分、没有差别,上帝在祂的美意中把这福音传给他们。

第六条、不信是人的责任

但是,许多人被福音呼召,却不悔改,也不相信基督,而是在不信中灭亡。但这不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祭有任何缺点,或是不足够,而是他们自己的过错。

第七条、信心是上帝的礼物

但那些真正相信的人,就因基督受死而得救,脱离罪恶,不致灭亡。他们领受这好处,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恩典——祂不欠任何人——从永恒中在基督里赐给他们。

第八条、基督之死的功效

父上帝完全自由的计划,无比恩典的旨意和安排,就是祂儿子宝贵的死,所产生的重生和拯救的功效要在所有选民身上运行,好把称义的信心唯独赐给他们,借此他们不至失落,必定得救。换句话说,上帝的旨意是,基督要通过在十字架上的宝血(借此祂确立了新约),有效的从各民、各族、各国、各方中买赎且仅买赎那些上帝从永恒中拣选以致得救的人,就是圣父赐祂的那些人;基督要赐他们信心(这信心,连同其他圣灵其他拯救的礼物,都是祂用自己的死买来给他们的);基督要用祂的血洗净他们一切的罪,包括原罪与本罪,不论是他们有信心之前还是之后所犯的一切罪;基督要信实的保守他们到底;基督要最终把他们献给自己,做荣耀的子民,无有瑕疵。

第九条、上帝的计划应验

这计划,是出于上帝对选民永恒的爱,从创立世界直到今天,祂一直都在以大能成全这计划,并且还要在未来一直继续成全,阴间的权柄要拦阻这计划本是虚妄。这计划的最终结果是选民都按照各自的时间聚集合一,而且任何时候都一定有信徒组成的教会,建立在基督的宝血上,坚定的爱祂,忠心的敬拜祂,并且——从今世直到永远——称颂赞美祂,祂是教会的救主,曾在十字架上为她舍命,如同新郎为新娘一样。

反对错误教导

在阐明正统教义之后,本总会反对以下的错误教导︰

错误教导之一

父上帝已经预定祂的儿子要死在十字架上,但没有颁布特定的计划,要拯救任何人;这样,即使基督成就的救赎从来没有施行在任何人身上成为现实,基督的死成就的必要性、有效性和价值,仍旧完整如常、完美无缺。

反对理由:这种教导是对父上帝的智慧和耶稣的功劳的一种侮辱,并且违反圣经。因为救主曾说︰“我为羊舍命…我也认识他们”(约十15、27)。先知以赛亚论到救主也说︰“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赛五十三10)。最后,而这教导违反我们在大公信经中所宣告、相信的关于教会的真理。

错误教导之二

基督受死的目的不是要借着祂的血建立新的恩典之约,而只是为父上帝获得重新与人立约的权利,不论这个约是恩典之约还是行为之约。

反对理由:这教导违反圣经,因为圣经教导说,基督“已成为更美之约的中保”,这更美之约就是“新约”(来七22;九15),“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或译作:“只有当祭物死了,约才生效”,来九17)。

错误教导之三

基督通过祂对公义的满足,并没有为任何人赚得拯救,也没有为任何人赚得信心,借此将基督对公义的满足有效的施行在身上以致得救。而是说,基督通过对公义的满足,只是让祂使父上帝有权或有意再次与人相交,并让父上帝按祂所喜悦的制定新的条件,而人是否能满足这些条件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 结果是,可能没有任何人能履行这条件,或是每个人都能履行这条件。

反对理由:这种教导太轻视基督的死,完全不承认基督因祂的死得到的最重要的果效与益处,并从地狱里召唤回来伯拉纠主义的错误。

错误教导之四

父上帝透过基督的死与人所立的新的恩典之约,不在于我们因信心接受基督的功德,而在上帝面前称义而得救,而是在于上帝不再要求人完全顺服律法,而是把我们不完全的信心和顺服算成是完全顺服律法,并且上帝按着祂的恩典认定这种不完全的信心和顺服配得永生的赏赐。

反对理由:这违反圣经所说︰“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三24-25)。 这种教导和不敬虔的苏西尼一样,都在宣扬一种在上帝面前的新奇的称义,不符全体教会的共识。

错误教导之五

全人类都被上帝接纳到与上帝和好的地位,进入恩典之约的恩典中,所以没有人应该因为原罪而被定罪,所以每个人都脱离原罪的罪责。

反对理由:这种教导与圣经冲突。 圣经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二3)。

错误教导之六

有人利用“获取”与“施行”上的区分,想灌输给粗心大意,没有经验之人这样的思想,就上帝本身而言,祂已经决定要把基督的死所带来的益处,一律平等地施行在每个人身上;至于有人罪得赦免得永生,有人则否,原因在于他们自己的自由选择(恩典是毫无分别给了每个人,而人有自由选择把恩典应用在身上),而不在于上帝怜悯的独特礼物,以大能运行在他们心中,使得他们,而不是别人,把恩典应用自己身上。

反对理由:这种教导假装提出一个可以接受的区分,其实是企图将伯拉纠主义错误教导的毒素放在人们心中。

错误教导之七

基督既不能死,也不必须死,也没有真的为那些上帝极其所爱并拣选得永生的人死,因为他们不需要基督的死。

反对理由:这种教导违反使徒保罗所说︰“基督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八33-34),就是“已经为他们死了”;也违反救主所说︰“我为羊舍命”(约十15)、“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十五12-13)。

第三、四项教义、论人的败坏、回转向上帝,以及回转的途径

第一条、堕落在人性上的影响

人原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在他的思想充满对他的创造主和属灵的事真实有益的知识,在他的意志和内心公义,在他一切的情感纯洁,诚然,整个人是圣洁的。但是,他受到魔鬼的试探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背叛了上帝,使自己丧失了这些美好的恩赐。反使自己陷入可怕的的光景:心眼盲目、黑暗虚空、虚空错谬,他的思想判断扭曲;他的内心和意志邪恶、叛逆、顽梗;他一切的情感充满不洁。

第二条、败坏的散布

堕落后,人生育的儿女与自己有相同本性。人本身既是败坏的,所生的儿女也是败坏的。按照上帝公义的审判,这败坏从亚当散布到他的每个后裔——唯有基督除外——不是通过模仿(这是古时的伯拉纠主义的观点),而是通过邪恶本性的繁衍。

第三条、全然无能

因此,所有人都在罪中成孕,生下来便是可怒之子,不能行任何善事使自己得救,倾向邪恶,死在罪中,是罪的奴仆;如果没有圣灵重生的恩典,他们就既不愿也不能归向上帝,改正自己扭曲的本性,甚至也不想改正。

第四条、自然之光的不足

当然,人堕落之后,依旧有一些自然之光在他里面还留下,使他保留了对上帝、自然之事、善恶之别的一些知识,表现出对美德、外表善行的一些热心。但是这自然之光远不足使人对上帝产生得救的知识并回转归向祂——甚至人在自然和社会事务上也不能正确使用这自然之光。相反,人用各种办法全力扭曲这光,用不义抵挡它。这样做,人便在上帝面没有任何脱罪的借口。

第五条、律法的不足

对于自然之光是如此,同样,对于上帝藉摩西之手赐给犹太人的十诫也是如此。因为人无法通过十诫获得得救的恩典,因为尽管律法的确显明人的罪何等重大,使人更加知罪,但是它既没有提供拯救的办法,也没有赐人能力脱离罪恶的苦境;律法既然因着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行,就使犯罪者落在咒诅之下。

第六条、福音拯救的大能

因此,那自然之光和律法所不能行的事,上帝则藉圣灵的大能,透过圣道或者说那和好的职事成就了。这就是关于弥赛亚的福音,上帝乐意用它拯救一切相信的人, 不论在旧约或新约时期。

第七条、上帝在显明福音时的自由

在旧约时,上帝这旨意的奥秘只向少数人显明;在新约时,祂将自己启示给许多人,不分种族,没有区别。上帝这样安排,不是因为这民族比那民族更优越,也不是因为这民族比那民族更善用自然之光,而是完全因为上帝自由的美意,和那我们原本不配得的爱。因此,那些领受如此大恩典的人,远超过他们所配得的,就应当存心谦卑感恩;与使徒一同敬爱上帝,而不要心存好奇,窥探上帝审判那些未蒙恩典之人的严厉和公义。

第八条、福音真诚的呼召

然而,一切透过福音被召的人,都是真诚的被召。因为上帝在祂的话语中,严肃且极其真诚的表明祂所喜悦的事:一切蒙召的人都到祂这里来。此外,祂也真诚的应许将灵魂的安息和永生赐给一切来到祂面前、相信祂的人。

第九条、拒绝福音是人自己的责任

事实是许多通过福音被呼召的人,拒绝来到上帝面前,没有回转归回,但错不在于福音,也不在于透过福音赐给他们的基督,也不在于那位用福音呼召人、赐给他们诸般恩典的上帝,而在于他们自己。有些人在自我安全中不领受生命之道;有些人虽然接受这道,但不认真对待,只是暂时相信、当下欢喜,很快就失去信心而跌倒;还有些人用各样的思虑烦扰和今生享乐,把这道的种子给挤住了,不能结实。这是我们的救主在撒种的比喻中教导的(太十三)。

第十条、人的回转是上帝的工作

有人蒙福音呼召就来到上帝面前回转,这并不归功于人,仿佛是因为他们善用自由选择,与其他同样蒙受信心和归主的恩典的人不同(这是骄傲的伯拉纠主义异端教导的)。不,这必须归功于上帝:正如上帝从万古之先,就在基督里拣选属祂的人,又在时间中有效地呼召他们,赐给他们信心和悔改的心,拯救他们脱离黑暗的权势, 把他们迁到祂爱子的国度里,使他们可以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不以自己夸口,而是指着主夸口,正如使徒常常在圣经各处所见证的。

第十一条、圣灵在人回转中的工作

此外,当上帝在祂选民身上成就祂的美意时,或说在他们内心里生发真回转时,上帝不但使他们经由外界管道听到福音,使他们的思想被圣灵大大光照,可以明白并分辨上帝属灵的事;而且,通过那同一位使人重生的圣灵的有效工作,祂还进入人内心最深处,使封闭的心敞开、刚硬的心软化,未受割礼的心受割礼。祂把新的属性注入到意志中,使死去的意志活过来,使邪恶的变良善,悖逆的变顺服,顽固的变温柔;祂激活并坚固意志,使它像一棵好树,结出好行为的果子。

第十二条、重生是超自然工作

这就是重生,新创造,从死里复活,这在圣经中是如此清晰的教导,这是上帝在我们里面工作,不用我们的帮助。这决不是单单通过外在的教导,或道德劝勉就能完成的,也不是上帝做完祂的部份之后,还要看人的能力能否使他自己重生回转。这是一件完全超自然的工作,极有能力、极为奥秘、令人极其惊喜、无法述说 ;从所需要的能力而言绝不亚于创造万物与从死里复活,正如行这事的上帝所默示的圣经教导的那样。因此,每个心中蒙上帝如此奇妙动工的人都重生了并且真的产生了信心,这重生是确实的、不会失败的、有效的。因此,这更新的意志不但被上帝激活、推动,也因为被上帝激活,它自己也是主动活跃的了。因此,人领受了上帝这恩典,也可以正确的说是他自己相信和悔改。

第十三条、重生不可透知的方式

在今生,信徒不能完全领悟这工作发生的方式。虽然如此,他们知道并经历到,自己是蒙上帝这样的恩典,才能真心相信、爱主的。

第十四条、上帝赐信心的方式

因此,信心是上帝的礼物,不是说上帝把信心提供给人,让人自己来选择,而是说上帝真的赐人信心,将它吹进、注入到人里面。这信心是礼物也不是说上帝仅将相信的能力赐给人,然后期待人自己选择同意,就是相信的行动;说信心是礼物,意思是说,那使人立志行事,甚至在众人里面行作万事的主,不但在人里面生发想要相信的意志,也产生相信本身的行动。

第十五条、对上帝恩典的回应

上帝不欠这恩典给任何人。人既然没有先给祂什么,祂为何会亏欠呢?对于除了罪恶和虚伪之外一无所有的人,上帝有什么亏欠他的呢?因此,领受上帝恩典的人是亏欠了上帝,并永远单单感谢祂。那些不领受这恩典的人,要么完全不重视这些属灵之事,满足于自己的现况,要么是在自我安全感中愚昧的夸口自己所没有的。此外,那些外表承认信仰、改进生命的人,我们必须遵照使徒的榜样,当我们提到他们的时候要用最大的善意,因为我们不知道人内心深处的隐秘。至于其他尚未蒙福音呼召的人,我们要为他们向上帝祷告,因为祂是使无变有的上帝。但是,我们绝不自傲比他们强,好像我们与别人不同是我们自己的功劳一样。

第十六条、重生的果效

但是,正如人并未因着堕落停止为人,而依旧拥有智力与意志;正如罪虽然散布全人类,但并未废除人性,而是使其败坏,在灵性上杀死它;同样,这重生的恩典在人里面工作并非仿佛人是石头,也没有废除人的意志和他各种属性,也没有强迫不甘愿的意志屈服,而是在灵里复苏、医治、改正,并且甘甜的、却有大能的折服人的意志。因此,过去那肉体的悖逆和抵挡完全掌权的的地方,现在则是由圣灵生发的、真诚的顺服开始掌权。这才是我们的意志真正的、属灵的恢复和自由。因此,除非主在我们里面动工,人不能指望靠自己的自由选择脱离堕落的败坏,就是人当初从无罪的状态自甘陷入的败坏。

第十七条、上帝在重生中使用媒介

正如上帝藉着大能的工作,生发并维持我们自然的肉身生命,但这并不排除,反而需要使用媒介,上帝以祂无限的恩慈与善良,希望用这些媒介来运用祂的大能。同样,前面提到的上帝重生我们的超自然工作,也决不排除或取消使用福音,这福音在上帝伟大的智慧中被定为重生的种子、灵魂的食粮。因此,使徒们以及之后的教师们以敬虔的方式教导人们上帝的这个恩典,使上帝得荣耀,使一切自高的降卑,又不忽略同时通过福音中圣洁的劝诫,用圣道、圣礼、和纪律管教保守上帝的子民。照样,即使是今天,上帝按着祂的美意紧密联合的,在教会里的教师或受教者,都决不可以将它们分开。既然恩典是通过劝诫被赐下,那么我们越甘心乐意履行责任时,通常上帝在我们里面工作的益处就越明显,他的工作也更好的进展。愿一切救恩媒介和果效的荣耀都归给上帝,直到永远,阿们。

反对错误教导

在阐明正统教义之后,本总会反对以下的错误教导︰

错误教导之一

不应该说原罪本身就足以定罪全体人类,或足以使全体人类当受今世与永远的刑罚。

反对理由:这与使徒保罗的教导相反︰“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罗五16);“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

错误教导之二

人起初第一次受造时,属灵的恩赐或美好的本性与美德,如善良、圣洁、公义等,都不在人的意志里,所以当人堕落时,这些也没有与人的意志分离。

反对理由:这教导与保罗的描述冲突,使徒在《以弗所书》四章24节用公义和圣洁来描述上帝的形像。这些当然在意志里。

错误教导之三

当人在属灵上死亡时,属灵的恩赐并没有与人的意志分离,因为意志本身从未被败坏,只是被思想的昏暗和情感的放荡所阻碍;一旦这些阻碍被挪去,意志就可以按照它原来的自由能力运行,即当各样的善摆在它面前时,意志本身就可以决定、选择,或是不决定、不选择。

反对理由:这是人的发明,也是错误的教导,企图高举自由选择的能力,违反先知耶立米的话︰“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十七9);和保罗的话︰“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 ,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

错误教导之四

未重生之人并没有真正或完全死在罪中,也没有完全失去寻求属灵之善的能力,而是还能饥渴慕义,追求生命,还能献上上帝喜悦的忧伤痛悔之心的祭。

反对理由:这违反圣经清楚的见证:“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 5);“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八21)。

此外,只有那些重生的、被上帝称为有福的人,才会渴望脱离罪恶的愁苦、寻求生命,以痛悔的心为祭物献向上帝(诗五十一17;太五6)。

错误教导之五

败坏的自然人,能善用普通恩典(他们用这个词表示自然之光)或是那些堕落后仍保留在他里面的恩赐,而能逐渐得到更大的恩典——就是福音或得救的恩典——和拯救本身。这样看来,上帝表明祂愿意将基督启示给每个人,因为祂已经将得到基督、信心、悔改的必经方法充份而有效地提供给每个人。

反对理由:因为圣经和历史的经验都证明,这种说法不是事实:“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一四七19-20);“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徒十四16);“圣灵既然禁止他们(保罗和他的同工)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徒十六6-7)。

错误教导之六

在人真正的回转中,上帝并没有把新的品质、性情或恩赐放在人的意志里;因此,使我们回转并被称为“信徒”的信心(或相信的行动)并不是上帝注入的一种品质或恩赐,而只是人的行动,它不能被称为礼物或恩赐,除非我们讲的使我们获得信心的能力。

反对理由:这与圣经相反,因为圣经说,上帝的确把信心、顺服的新品质以及对祂爱的经历放到我们的心里︰“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三十一33);“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后裔”(赛四四3);“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这也与教会一贯的作法相反,就是用先知的话祷告︰“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耶三十一18)。

错误教导之七

我们藉以回转的恩典只不过是一种温和的劝说,或者像有人解释的,上帝在人回转中的行动方式是最高尚、最符合人性的,是在于劝说,并且单靠这种道德劝说的恩典,就足以使属血气的人变为属灵的人;上帝只通过这种道德劝说,产生意志上同意。上帝这样工作的功效超过撒旦的工作在于上帝应许的是永恒的益处,而撒旦只承诺暂时的益处。

反对理由:这完全是伯拉纠主义的思想,与整本圣经冲突。圣经在承认劝说之外,在《以西结书》告诉我们,圣灵在人回转时还有一种更有力、更神圣的行动方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结三十六26)。

错误教导之八

上帝在使人重生时,并不是说用祂无所不能的力量,强而有力、万无一失地折服人的意志,使人相信而回转,而是说上帝用来使人回转的一切恩典都运行完毕之后,人还是可以,并且的确时常抵挡上帝与圣灵重生他的计划和旨意,以至于他可以完全阻止他自己的重生。所以一个人得重生与否,还是在于人的能力。

反对理由:这种说法无异于否认上帝的恩典在我们回转时有效,又使全能上帝的工作听命于人的意志,与使徒的教导相反︰“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一19);“又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帖后一11);“上帝的 上帝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一3)。

错误教导之九

恩典与自由选择都是一部份的原因,二者合作才使人开始回转。并且从因果关系的次序来讲,恩典不在意志有效行动以先;换句话说,上帝不会在人的意志本身主动推动、决定自身之前有效地帮助人的意志进行回转。

反对理由:古代教会很早以前就定罪伯拉纠主义这种教导,根据是使徒保罗的话︰“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罗九16);“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 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的美意”(腓二13)。

第五项教义、圣徒的持守到底

第一条、重生的人并未完全摆脱罪

凡是上帝按照祂的安排呼召,与祂的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相交、又蒙圣灵重生的人,上帝也拯救他们脱离今世罪恶的辖治与奴役,尽管他们在今生,还没有完全脱离肉体的软弱和有罪的身体。

第二条、信徒对软弱之罪的回应

因此,罪会因软弱而每天出现,即使上帝子民最好的善行也都会有污点;这会使他们一直在上帝面前谦卑自己、逃奔到钉十架的基督那里寻求庇护、更加通过祈求的圣灵和敬虔的操练来治死肉体,向着完全的标竿直跑,直到他们至终脱离这取死的身体,与上帝的羔羊在天上一同作王。

第三条、上帝对回转之人的保守

因为仍有罪残留在人里面,加上世界和撒旦的试探,那些已经回转的人如果只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留在这恩典中。但上帝是信实的,祂以怜悯在赐给他们的恩典中坚固他们,以大能保守他们在其中,直到末了。

第四条、真信徒陷入大罪的危险

虽然肉体远不能胜过上帝坚定保守真信徒在恩典中的大能,但是回转的人并不是一直被上帝影响并推动,有时在特殊情况下因自己的过犯,离开上帝恩典的引导,受肉体私欲引诱偏离,顺从肉体。因此,他们必须持续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试探。他们如果忽略这些事,不但有可能会被肉体、世界与撒但诱入罪中,甚至是严重可怕的罪,而且上帝有时候会按着祂公义的许可,真的让他们陷入这些大罪——例如圣经里见证的可悲的例子,如大卫、彼得和圣经中其他圣徒陷入罪中。

第五条、这些大罪的结果

他们犯下如此大罪,大大冒犯了上帝,配得死亡的判决,使圣灵担忧,使自己无法发挥信心,严重伤害自己的良心,有时会失去对上帝恩典的意识一段时间——直到他们真心悔改,归回正道,上帝慈父的面光就会再照在他们身上。

第六条、上帝的拯救干涉

但是上帝有丰盛的怜悯,按照祂永不改变的拣选旨意,并不从祂子民那里收回圣灵,即使他们严重的堕落跌倒。祂既不会让他们堕落太深,以致丧失收养的恩典和称义的地位,也不会让他们犯下至死的罪(即抵挡圣灵的罪),自甘堕落,完全被祂遗弃,陷入永远的灭亡中。

第七条、重新悔改

因为首先,他们这样堕落时,祂仍然保守他们里面那不能朽坏的重生种子,使这种子不致消失,或完全丧失。其次,上帝必然会借着祂的道和祂的灵有效地更新他们,使他们真心按着上帝的意思为罪忧伤;通过信心和忧伤的心,寻求并获得中保之血带来的赦罪;再次经历上帝的眷爱、与上帝和好;凭信心赞美祂的怜悯;并且从此以后更加殷勤、恐惧战兢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第八条、上帝保守的确定性

这样看来,他们之所以没有完全失去信心和恩典,也没有继续背道至终灭亡,并不在于他们自己的功德或力量,而在于上帝白白的怜悯。如果只从他们自己来看,他们不但可能灭亡,更是必然灭亡;但是从上帝来看,他们完全不可能灭亡,因为祂的旨意不能改变,祂的应许不能落空,祂选召的心意不能撤回,基督的功劳、代求与保守不能失效,圣灵的印记也不能失效作废。

第九条、这保守带来的确据

关于选民蒙保守得救,真信徒持守信心的事,信徒按照自己信心的程度,可以得到,也确实得到确据,借此他们就坚定相信自己是且永远是教会里真实活泼的肢体,并且自己的罪得赦免和拥有永生。

第十条、这确据的根据

然而,这个确据并不是出于任何圣经之外的私下启示,而是出于我们对上帝应许的信心,这应许是上帝为了安慰我们,而在祂话语中丰富启示的;并且出于圣灵的见证,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八16);最后,出于我们的对清洁良心和善行切慕追求。如果上帝的选民在这世上失去这种坚实的安慰,不确定自己至终会得胜,失去对永恒荣耀的确实把握,就比众人更可怜。

第十一条、对这确据的怀疑

圣经见证,信徒在今生一定会遇见各种属肉体的疑惑,经过极大的试探,以至于他们未必能一直体会到信心完全的确据和持守到底的确定性。但是上帝,赐诸般安慰的父,必不叫他们受试探过于他们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他们开一条出路(林前十13);并会藉圣灵在他们里面生发持守到底的确据。

第十二条、这确据是对敬虔的鼓励

然而,这种对持守到底的确据,决不使真信徒骄傲,有属肉体的自我安全感,反而使他们有真谦卑、对上帝孩童般的敬畏、真正虔诚、在各样患难中忍耐、竭力祷告、在苦难和见证真理中坚定不移,确实以上帝为乐。所以,思想这确据鼓励我们认真持续操练感恩和善行,正如圣经的见证和众圣徒的榜样所表现的。

第十三条、确据不会使人大意

那些背道的人回转之后,持守的信心得以更新,这不会使人放荡,忽略敬虔,反倒使他们更留心谨慎遵行主预备的道路。他们如此遵行主的道路,就可以一直拥有持守到底的确据,恐怕当他们滥用天父的慈爱时,上帝会收回祂面上的荣光,使他们的良心受更痛苦的折磨,因为对属上帝的人来说,瞻仰上帝面上的荣光比生命更宝贵,这荣光如果收回,就比死更痛苦。

第十四条、在持守中上帝使用媒介

就如上帝乐意通过福音的宣讲在我们里面开始这恩典的工作,祂也照样通过福音的聆听和阅读、默想、劝勉、警戒、应许,以及圣礼的使用,保守、持续、并最终完成祂的工作。

第十五条、对持守到底教义的不同回应

这个圣徒持守到底的教义和确据,上帝已经为了荣耀祂的名、安慰敬虔人的心,在圣经中多次启示它,上帝也把这教义印在信徒心中。但属肉体的心思不能明白这教义,撒但痛恨它,世界也嘲笑它,无知之人、假冒为善之辈妄用它,异端反对它。然而,基督的新妇却一直热爱这教义,视为无价珍宝不断护卫它。而且上帝也定意要确保教会继续这样坚持到底,没有任何计谋权势能胜过祂。愿尊贵、荣耀唯独归给这样一位上帝,圣父、圣子与圣灵,直到永远。 阿们。

反对错误教导

在阐明正统教义之后,本总会反对以下的错误教导︰

错误教导之一

真信徒的持守到底并非拣选的功效,也不是上帝因基督的死而给真信徒的礼物,而是新约的条件,这条件是人在上帝(如他们自己宣称的)“决定性”拣选、称义之前,人必须藉他的自由意志满足的。

反对理由:圣经见证这持守是出于拣选,也是因为基督的死、复活与代求而赐给选民的︰“唯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十一7);“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 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 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八32-35)。

错误教导之二

上帝确实赐给信徒充份的能力持守,并且愿意在信徒里面保守这能力,只要他们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即使人拥有上帝想用来持守信心所需的一切,他们最终是否持守到底,还是要看人的意志选择。

反对理由:这种观念是明显的伯拉纠主义;虽然它本意使人自由,但却使人亵渎了上帝的尊荣。它违反福音一致的教导,福音的教导使人没有任何理由夸口,而将一切颂赞单单归给上帝的恩典。这种观念也与使徒保罗的见证相反,因为他说︰“他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林前一8)。

错误教导之三

真信徒即使重生,不但有可能最终完全失去称义的信心、恩典与拯救;而且真的常常失去,并永远灭亡。

反对理由:这种观念使称义和重生的恩典以及基督持续的保守变得无效,违反使徒保罗清楚说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罗五8-9);也违反使徒约翰说的︰“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他是由上帝生的”(约壹三9);更违反耶稣基督说的︰“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29)。

错误教导之四

真信徒即使重生,仍能犯那至于死的罪,就是抵挡圣灵的罪。

反对理由:使徒约翰在《约翰壹书》五章16-17节刚说到有“至于死的罪”,不可为他们祈求之后,立刻在18节说︰“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意思是上面说的那种罪),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

错误教导之五

除非我们有特别的启示,否则就不能确定今后这一生能持守到底。

反对理由:因为这种教导使真信徒在今生失去真正的安慰,又引进罗马天主教的怀疑到教会中。但圣经论到这种确据,不是出于特殊非常的启示,而是根据上帝儿女特有的记号,和上帝绝对可靠的应许。所以使徒保罗特别说︰“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9);使徒约翰说︰“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

错误教导之六

持守到底的确据与得救确据的教导,因其本质和性质会是肉体的鸦片,有害于敬虔、良好道德、祈祷等敬虔操练;反而,对这些事的怀疑是值得称许的。

反对理由:这些人表示他们不知道上帝的恩典有效的运行,圣灵内住在圣徒里面的工作;他们也违反使徒约翰的教导,因为《约翰壹书》明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壹三2-3)。此外,这也不符新约或旧约中的圣徒的榜样,他们虽然知道上帝保证他们必持守到底而得救,但是仍然恒切祷告,操拣敬虔。

错误教导之七

那些暂时相信之人的信心,并非不同于称义和得救的信心,只是维持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

反对理由:基督在马太福音十三章20节、路加福音八章13节,和其他地方亲自讲论这事,明显提到暂时相信之人的信心,和真信徒的信心的不同:他说前者是种子落在土浅石头地上,后者是种子落在好土里;前者无根,后者扎根稳固;前者无果,后者持续到底结出各种果子。

错误教导之八

一个人重生之后又失落,还能再次重生,甚至能常常反复重生,这并不荒谬。

反对理由:这种教义否认我们藉以重生的种子是不能朽坏的,这违反使徒彼得的见证︰“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一23)。

错误教导之九

圣经从未提到基督为信徒成功持守信心到底而祷告。

反对理由:这与基督自己说的相反,因为基督说︰“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二十二32);也与使徒约翰说的相反,因为约翰说基督不但为众使徒祈求, 也为那些因使徒的话而相信的人祈求说︰“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约十七11);又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15节)。

结论、拒绝错误的指控

这是针对荷兰教会内引起争议的五条教义最明确、直接的正统解释,以及对困扰教会许久的错误教导的反驳。总会宣布这解释和反驳均源自上帝的道,又与改革宗教会各信条一致。因此可以清楚表明,那些企图教唆大众相信以下观点的人,违背真理、公平与爱心(他们说):

  • 改革宗教会关于预定的教义,以及附带的各点,由其本质和必然的走向看来,会诱使人心偏离一切敬虔和信仰,是肉体和魔鬼的鸦片,撒但的堡垒,牠在里面埋伏,要攻击众人,伤害他们,用绝望与自我安全感的火箭穿透杀死他们。
  • 这教义使上帝成为罪恶的作者、不公义、暴虐、假冒伪善。这教义其实是化装的斯多葛哲学、摩尼教、放纵派、穆哈穆德派。
  • 这教义使人有属肉体的自我安全感,因为这教义劝人说没有任何事可以拦阻选民得救,不论他们如何任意而行;因此,他们可以犯各样恐怖的大罪而安然无惧;然而那些被遗弃之人,即使真正行出各样圣徒的作为,他们的顺服也丝毫无法使他们得救;
  • 这教导意味着上帝以祂专断的旨意,还没有丝毫考虑任何罪,就已经预定并创造大多数世人要永远灭亡;这教导意味着拣选怎样是信心和善行的源头, 照样遗弃是不信与邪恶的原因;这教导意味着许多信徒的子女虽然无罪,仍从母亲怀中被夺去,被残暴地抛到地狱里,就连基督的宝血,或他们的洗礼,或教会在他们受洗时为他们所做的祷告,对他们毫无益处。

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指控,改革宗教会不但不承认,反而全心憎恶。

因此,本次多特总会奉主的名邀请一切求告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来判断改革宗教会的信仰,不要根据零星散乱的错误指控,甚至也不要根据古今的权威教师所发表的个人表述——这些表述往往脱离语境被引用,或根本出处不实,或被扭曲与原意不合—— 但是请根据教会本身公开的各信条以及目前这份对正统教导的解释,这份解释是经由总会全体与会成员一致同意确认的。

此外,本次总会也郑重警告那些错误指控的毁谤者,他们对众多教会和他们的信条作假见证,伤害软弱弟兄的良心,又竭力使人对真信徒们有偏见,会有上帝可怕的刑罚等着他们。

最后,本次总会劝勉基督福音中的众牧者仆人们,无论在学术机构里或是在教会,在要以敬虔真诚的方式对待这教导;无论是讲论或著述,都要为了上帝之名的荣耀,信徒生命的圣洁,以及苦难灵魂的安慰;要按照信心的程度,用圣经来思考、说话;最后,要避免一切超过圣经真意的表达方式,这会成为傲慢的诡辩者嘲笑甚至毁谤改革宗教会教导的把柄。

愿那位坐在天父右边、赐下诸般恩赐给人的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用真理使我们成圣,把那些错谬的人带到真理面前,封住那些毁谤真道之人的口,以智慧和分辨的灵坚固那些忠心的圣道仆人, 使他们一切的讲论都荣耀上帝,造就听他们的人。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