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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超越了路德?一段引文的错误及原因

我在寻找其他东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这段话:

那么在另外一点上,改革宗在这个教义上超越了路德。他们把称义伦理化(ethicized)了,也就是说,他们把称义加入了伦理的因素。众所周知,加尔文是改革宗中伟大的伦理学家。虽然加尔文在他的神学中对上帝在拣选中的行动做了如此之多的阐述,但他仍要求人做出善行。在这里他超越了路德。路德在强烈反对因行为称义的时候,如此强调信心,以至于把行为排除在外。他把信心的教义与始终与之相关的善行分开,倾向于把信心和行为并列在一起。他坚持单纯的称义,没有像天主教那样将行为放在称义的开始,也没有像墨兰顿神人那样以合作的方式将它放在最后。他自始至终都是因信称义派(solafidian) 。

但在加尔文那里,称义总是包含着伦理的因素。并不是说行为能拯救我们。在拒绝靠行为称义上,他与路德一拍即合。但路德说因信称义,加尔文则说是因着上帝。他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只是路德强调的是信心,而加尔文强调的是上帝。

路德又明显地将律法与信心对立起来了。加尔文并没有把它们对立起来,因为信心包括律法,也就是遵守律法。他因此把伦理的因素放在信心中。他不像路德那样害怕行为。他把行为放在教义中,不是像天主教那样在开始时,而是在结束时。因此,一个人如果不圣洁或不义,就永远不能称义。因为没有行为,信心是不完整的,所以有一种伦理上的必要性。因此,他没有像路德那样把信心和行为分开,而是把它们放在一起。每一个称义的行为都蕴含着伦理的因素在里面。加尔文在教义中没有忽略的,正是这个伦理因素。加尔文不太重视主观的确据,因为他要求有好行为作为得救信心的证据。圣徒得蒙保守的教义不是单纯地对上帝的牢牢信靠,而是在基督教生活中的一贯活动。改革宗在伦理上的这种特殊性来自于他们的教义信仰。他们相信拣选,但他们也相信,除非一个人的生活整体上符合他的拣选,否则没有人能被拣选。他们相信称义,但除非有道德情操上的重生,否则这就不是称义。

古德(JAMES I. GOOD)  The Reformed Reformation (Philadelphia: Heidelberg Press, 1916), 121

这是十九世纪上半叶到二十世纪上半叶广泛持有和教导的一个极好的总结。有一些改革宗、福音派和路德宗的人不断重复这种说法,而我一直想推翻这种说法。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根本就是不真实的。它完全建立在十九世纪发明的一个错误但广为流传的论调上。它完全没有原始来源(即路德、加尔文和他们的正统、认信继承者的文献)的支持,但它简单和清晰得太有吸引力,无法拒绝。它符合两大认信派阵营的偏见,因此他们在十九世纪成为更加激烈的对手。它也符合敬虔派福音派的偏见。

例如,它符合认信路德宗在一个新世界(美国)中刻画独特身份的需要,比如移民首先到达新奥尔良,然后再到圣路易斯。他们对第二次大觉醒的复兴感到无所适从。他们把所有的一切都看作是“改革宗”。他么似乎完全不知道改革中更多的宗派(如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从荷兰阿夫舍丁Afscheiding教会来的改革宗)也同样感受到了他们所描述的新大陆“循道派”的威胁。他们知道复兴派的神学、敬虔和实践不能与《海德堡要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和《多特信经》的神学、敬虔和实践相提并论。

那些美国长老会和改革宗,例如,德国改革宗教会中反对麦西斯堡神学(Mercersburg Theology)的人,以及美国长老会中那些对加尔文关于圣餐有更神秘的描述感到不舒服的人,都被一种错误的说法所吸引,即改革宗植根于慈运理而非加尔文,并在古德(J. I. Good)所声称的方式上与路德有所区分。古德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德国)改革宗教会反麦西斯堡运动的领袖。

路德是一个反律主义的“因信称义派”,而加尔文的称义学说中有“伦理”的成分,这个故事从何而来?史怀哲(Alexander Schweizer,1808-88)认为在路德宗和改革宗神学中存在两种不同的“中心教义”(Central dogmas)。他认为,路德宗改教运动的原则是称义唯独恩典(sola gratia),唯独信心(sola fide)。改革宗的中心教义被说成是预定论。他认为,改革宗正统派在他们的上帝论基础上发展了一种推测和演绎的神学。

史怀哲本人深受施莱马赫(1768-1834)神学的影响。施莱马赫是敬虔派的后代(不仅仅是敬虔的人,而是十七、十八、十九世纪席卷整个新教神学的广泛运动的一部分,该运动试图将认信和教义边缘化,而倾向于个人的宗教经验和伦理),他们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放弃了基督教的正统,形成了一种围绕着对上帝的依赖感(divine dependence)而组织起来的宗教。

查理·穆勒(Richard Muller)写道:“史怀哲对改革宗神学的叙述不是按照十六、十七世纪体系的逻辑来组织的,而是按照他自己的施莱马赫神学体系的要求来组织的。”(1)他重新讲述了改革宗神学的故事。结果在他的讲述中,改革宗神学是关于对上帝的绝对依赖感的意识。这种方法被所谓的“中介”(mediating,介于传统和历史批判方法之间)神学家多纳(I. A. Dorner,1809-84)和后来的保罗·阿尔托依兹(Paul Althaus,1888-1966)在1914年沿用。在海因里希·赫兹Heinrich Heppe(1820-79)的改革宗神学的历史和总结中,也有这种方法的回响。许多改革宗和福音派基督徒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史怀哲的故事的影响,因为它在神学史中得到了中介,这个故事根本是不真实的,但在这个错误的叙述基础上,改革宗的民间人士编造了各种所谓与路德宗的分歧,而这些分歧实际上从未存在过。

由于这种理论的影响,有一些改革宗人士认为改革宗神学的中心教义是他们特有的与基督联合的版本,也有一些人认为儿子的名分(adoption)是中心真理或教义。还有一些人同意史怀哲的观点,就像古德所言,认为改革宗神学是以上帝为中心的(意思就是预定论),具有路德宗神学所缺乏的“伦理成分”。人们普遍认为,路德宗区分了律法和福音,而改革宗则没有,或者如一位作家所言,加尔文区分的是“精意与字句”,而不是律法和福音。这都是很不正确的。

  1. 正如穆勒(Richard Muller)40多年来一直告诉我们,改革宗神学中没有“中心教义”。我怀疑路德宗也没有中心教义。史怀哲的分析神学史的方法很差,因为它是由先验(priori )的假设而不是由事实和历史来推动的。归根结底,这类故事更多的是与黑格尔有关(据此,历史是优胜劣汰的产物),而不是历史(实际发生的事情,据我们所知)。
  2. 认信改革宗神学明确教导称义唯独恩典sola gratia、唯独信心sola fide,而宪制的更正教徒(magisterial Protestants)对于与路德不同原则上的运作一无所知。
  3. 古德在这里所说的“伦理化”是什么意思并不完全清楚,但从他的解释来看,古德直觉地知道自己遇到了麻烦,他的解释是不连贯的。古德是海德堡要理问答历史的专家,但他似乎见木不见林:那就是马丁·路德对海德堡要理本身的结构和神学的深远影响。要理的三段式结构正是承蒙路德所赐。我越是读他,就越是看到他的语言、他的措辞和他所关注的问题,在要理中回荡。当我们考虑到主要作者乌西努斯(Zacharias Ursinus)在成为改革宗之前,曾师从墨兰顿七年,这就不应该让我们感到惊讶。墨兰顿给了我们“律法的第三种功用”(tertius usus legis)这个短语,但路德在墨兰顿创造这个短语之前,就教导了律法的第三种功用的实质。路德本人在十五世纪二十年代及以后与反律法主义进行了斗争,并给我们提供了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一词来形容他的反对者。从他达到基本的更正教信仰的时候,他就与所有的宪制更正教徒(magisterial Protestants)同享一个信仰,但与慈运理有一些限制条款。他始终如一地宣讲和教导说,新生命是上帝的主权恩赐,新生命和真正的信心必须发出新的生命(成圣),从而出于感恩而渴望顺服上帝的圣洁道德律。同样,路德和加尔文之间的这个所谓的脱离点,加尔文自己根本不知道。路德省略了行为作为称义的果实和证据的说法是相当错误的,根据路德自己的著作是不可能成立的。此外,墨兰顿成为神人合作主义者(synergist)的说法,从他自己的著作中也是相当难以成立的。尽管路德很喜欢腓力·墨兰顿,但如果他一度认为墨兰顿是一个神人合作主义者,他是绝对不会站在他的一边,但我们从路德那里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这一点的说法。这种说法更多的是植根于1550年代路德宗内部的争论(腓力派Philippists对比真正的路德宗Gnesio-Lutherans),而不是植根于历史和事实。
  4. 古德说加尔文从来没有把律法与信心对立起来的说法是可笑的。加尔文经常区分律法和福音,区分行为和信心。
  5. 路德不亚于加尔文,他诉诸以好行为作为真信心的证据。加尔文没有觉得他与路德在确据上有分歧。

改革宗(包括加尔文)和路德宗之间有真正的分歧。我以前已经有记载,坦率地说,任何了解宗教改革和后宗教改革时期主要文献的人都知道。改革宗和路德宗在基督的人性与神性的关系上,在基督在圣餐中的性质上,在第二条诫命对敬拜的意义上,以及在基督形象的使用上,都有分歧。他们在洗礼的性质上有不同的意见(虽然不完全清楚加尔文在洗礼上有多么不认同路德,也不清楚路德对洗礼重生baptismal regeneration的教导)。路德引用了圣约,但改革宗却撰写了更详尽的圣约神学。加尔文撰写了比路德更详尽的教会学,路德对有形教会的外部形式和管理相对淡漠。不过,“中心教义”叙事所发明的差异是虚构的。

尾注:

1. 查理·穆勒(Richard Muller), Post-Reformation Reformed Dogmatics, 1.124.

作者:司考特·克拉克博士(R. Scott Clark)
译者:Julia Liu
校对:Bai,Brainy Weng

作者简介:司考特·克拉克博士(Dr. R. Scott Clark),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教会历史与历史神学教授;曾任教于惠顿学院(Wheaton College)、改革宗神学院杰克逊校区(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 Jackson)、协和大学(Concordia University)等多所院校;著有 Recovering the Reformed ConfessionCaspar Olevian and the Substance of the Covenant 等书;其个人博客为Heidelblog。克拉克博士毕业于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获道学硕士(MDiv),  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St Anne’s College, Oxford University)获哲学博士 (DPhil)。1988-98年期间为美国改革宗教会(RCUS)牧师,自1998年后为北美联合改革宗教会(URCNA)牧师。

英文原文:https://heidelblog.net/2020/11/this-is-entirely-incorrect-and-here-is-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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