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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拜儀式中的祈禱:豐富教會心聲的話語

在整個福音派中持續存在的一種現象,是將個人私下的禱告與敬拜儀式中的禱告(Liturgical prayers)對立起來,彷彿兩者之間的關係就像油和水不相容。前者被認為是活潑的、認真的、由聖靈推動的,而後者則經常被描述為死板的、敷衍的、做作的。凡是如此思考的人往往會把“自由、發自內心的”(ex corde)禱告說成是聖經禱告的典範,而把“死記硬背的”禱告說成是被“傳統”俘虜的結果,通常缺乏與上帝豐富的個人關係。

可以肯定的是,健康的、敬畏基督的禱告生活與聖經的教導是密不可分的,並且與教會從使徒時代起如何運用聖經教導的知識緊密相關。我們發現,聖經中不只提到一種禱告的方式(發自內心的自由禱告),聖經規定了各種各樣的禱告方式,聖經包括許多在不同背景下對禱告的勸告,其中包括私下個人的祈禱和禮儀中的祈禱。事實上,人們甚至發現,這兩種類型的禱告並不像油和水那樣相互排斥。儘管它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看起來、聽起來、操作起來的方式不同,但二者常常緊密聯合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從聖經和神學的角度來看,所有真正的基督徒禱告的基礎,無論是私下的還是團體的,實際上都來自於禮儀性的概念(liturgical concepts)——這些概念有意識產生三一性和以基督為中心的形式,這些形式會產生對父、子、聖靈豐富的理解、欣賞和愛。

雖然這可能看起來令人驚訝,也許是反直覺的,但其實並非如此。在聖侍敬拜的儀式中(Divine Service,或稱為神聖禮儀或彌撒等),我們使用上帝在聖經中所說的話語,以最確定和真實的內容來回應上帝。當主說我們是罪人時,我們承認“我們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得罪了你。” [1]當主說我們在基督裡被赦免時,我們說耶穌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 [2],我們說“阿門”進一步肯定了這神聖的真理。同樣,在禮儀性的祈禱中,在精心設計的對上帝的講話中,採用了恰當的經文、經文含量高的用詞和短語,以便我們可以正確地、真實地、誠實地、深情地對他講話。他在聖經中給我們的話語是最可靠的形式。

例如,《路德會禮儀手冊》(Lutheran Service Book),在禮儀的每個元素旁邊進行註釋,幫助敬拜者理解祈禱文、聖經引用或(改編時)靈感的來源。把聖經加入到儀式中把禮儀的表現形式轉化為通過“聖靈的寶劍”——即真理的道——與主相交。在公共敬拜之後,基督徒家庭和個人可以把這禮儀帶回家,用真實的話語自信地、全心全意地祈禱。

《路德會禮儀手冊》的製定者們傳承了這樣一個基本認知:祈禱是對上帝我們的君王說話,因此我們必須反思我們對君王所使用的語言,尤其是在集體場合下,但也包括在家庭餐桌上。這自然也會促使我們反思在個人的禱告中對神說的話。這樣的反思突出了禮儀祈禱的巨大價值:它是一種有目的的教導工具,注入基督教的正統教義(orthodoxy,即聖經的教導),並通過那些嚴格審查和時間考驗的正統實踐(orthopraxy,即蒙神悅納的敬拜)來體現它。

因此,禮儀性祈禱可以幫助我們,指導我們,教導我們,使我們所有的祈禱——包括我們私下個人的祈禱——都是既定的習慣模式(這就是正統實踐)的結果,使我們的情感、愛和慾望以一種真實的、正確的方式(這就是正統教義)向神靠攏,與新約的敬拜產生共鳴(參約4:23)。這是值得我們認真思考的問題,那就是禮儀性祈禱可以既有深刻的敬虔感受(devotional),深刻的個人性,但也同時是團體性的,符合聖經真理的,神學上精確的;此外,禮儀性祈禱不應被視為與上帝的豐富個人關係的反義詞,而實際上它是我們個人對上帝的經驗不斷走向成熟的一個途徑。

祈禱是經過學習產生的敬拜行為(learned worship)

改革家菲利普·莫蘭頓在《奧格斯堡信條》(1530年)中提出了一句名言,指出敬拜的最高形式是信心,信心抓住了上帝的應許,承認他的神聖臨在。最重要的是,信心相信上帝就像它相信上帝的話語,相信上帝的性情和本性一樣。因此,沒有什麼比相信那位立約的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被證明也是守約的上帝,更榮耀上帝的事了。因為“上帝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裡都是確實的,所以我們也是藉著基督說’阿們’(禱告),將榮耀歸於上帝。”(林後1:20,當代譯本)

使徒保羅在這裡說的是敬拜——作為敬拜的禱告。上帝的真理塑造了受洗歸主者的心、思想和行為:這就是我們之前所說的正統教義和正統實踐。然而,這兩者是相互影響的,所以古老的智慧說lex orandi, lex credendi(“祈禱的規則就是信心的規則”),反過來也是對的。關鍵是,祈禱是學來的,它塑造了我們對上帝、世界和人類的思考方式。反過來說,我們學到的關於上帝、人類和世界的思想也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禱告和敬拜的方式。就像敬拜活動的每一個方面都體現了神學一樣(以及人論和救恩論),我們的祈禱也實際表明了我們對上帝的理解。這就是為什麼禱告中把話說對了——即內容——其實是很重要的。禮儀性祈禱就是對聖經真理的成熟、合理的的運用,並優美的從信徒的口中闡述出來。

當然,敬拜可以在私下進行,也可以在公共場合進行,可以是個人行為也可以是集體活動。然而,所有的敬拜方式都是通過某種學習而得來的;甚至敬虔生活中的習慣,也是通過某種輔導或教導形成的,不管這種學習方式是通過模仿還是口頭建議。即使祈禱——作為一種敬拜行為——有時可能像嬰兒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那樣是本能的(instinctive),但它最終也是被教導和學習而產生,就像站著頌讀福音書,做十字手勢,以及詩班合唱一樣。因此,即使我們可能認為私人的、個別的祈禱是一種獨特的個人敬拜或與上帝接觸的行為,它也是通過某種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過程形成的。那麼,個人性祈禱與禮儀性祈禱在這一點上是一樣的。它也是一種通過學習獲得的敬拜行為,藉此對上帝的信心通過個人性禱告得到必要的表達。

然而,將私人、個人的祈禱保持在正統教義的範圍內,可能挑戰不小。有時,個人禱告會倉促、不周全,或者神學上缺乏深度,甚至有教義錯誤的可能(我們聽到教義上有錯誤的祈禱時都會感到害怕!),這些錯誤特別是禱告的人處在精力疲乏,或情緒高漲,或有緊迫需求時會發聲。另一方面,禮儀性祈禱已經被教會的偉大思想家、儀式家和神學家耐心的處理和審查,所以在祈禱中向上帝說的話語,準確反映了聖經的內容和教導。在個人私下的祈禱中利用公共禮儀上的祈禱,可以幫助我們在聖靈和真理中向上帝說出我們所希望的祈禱。

幾乎所有其他宗教甚至沒有宗教的人都會祈禱,因此,基督徒的祈禱需要在神學上保持純正,因為“上帝不聽罪人”(約9:31);也就是說,他不接受在新約之外的人的祈求,那些祈禱是沒有基督作為中保的禱告(來8:6),是沒有聖靈代求的祈禱(羅8:26-27)。這也是需要學習來獲取的。保羅指導提摩太,因此也指導所有教會未來的神職人員,要堅持,作為敬拜和信心的行為,祈禱必須在從神學上和救恩論上紮根在基督耶穌身上。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做萬人的贖價。(提前2:1-6 

向上帝的祈禱必須在基督裡進行,他是唯一的中保,只有通過他,我們才能接觸到活著的上帝。耶穌將教會和每個受洗的基督徒與自己結合在一起,因此在基督的祈禱和教會的祈禱之間存在著一種親密的聯繫。因此,只有在基督裡,基督徒通過禱告的敬拜才可以說是有信心的,有價值的,並達到其指定的目的。但這不能是異想天開。它並不是自發的。相反地,基督徒被教導祈禱的界限,祈禱的內容,以及與教會一起祈禱和在教會中祈禱的意義。

因此,雖然個人私下的祈禱可以正確地以“奉耶穌的名”結束,但是比起私人祈禱相對非正式性和神學上的極簡化,禮儀性祈禱更加深入。這樣一來,禮儀性禱告大大豐富了我們的私人禱告,這些禱告根據聖經的教導,加入了更大的上帝之國的元素,以及與世界更廣泛的需求相呼應的元素。

個人私下的祈禱和禮儀性的祈禱

在確定了聖經中的祈禱是“在基督裡”的,與聖靈一起進行的,經過學習而掌握的,用信心敬拜的行為之後,我們現在註意到,個人私下的祈禱和禮儀性的祈禱屬於彼此的共生關係,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个人私下的祷告被公认为是一种更主观的祷告,日常生活中的迫切需要通常决定了祷告的议程。这种祷告可以高度适应个人的需要和愿望。几乎所有的祷告事项都是这种类型的。受苦的人祈求解脱;悲伤的人要求得到安慰;有身体、物质或就业需要的人要求供应;破裂的关系寻求恢复;破碎的心渴望得到修补。我们的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就是这样的,他祷告说:”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从这里撤去”(路22:42;重点在此)。新约和旧约圣经都鼓励这种祷告。“在患难的日子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必荣耀我”(诗50:15);“凡事藉着祷告,祈求,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腓4:6)。

這些禱告提供了一個非正式的機會,讓我們與我們的好牧人,我們的蒙福的靈魂的醫生相遇,他是提供我們所需、保護我們和預備萬事的主。因此,個人性的禱告透過耶穌基督在聖靈的幫助下加強了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虔誠的祈禱是為了在我們作為今世的“客旅、寄居的”(彼得前書2:11;羅馬書8:18)時,幫助維繫我們,特別是在我們“不住禱告”時,正如聖保羅所敦促的(帖前5:17)。此外,這也是我們在任何時候自己可以做的事,這使我們可以單獨與上帝相交,並向我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傳達我們個人的愛、需求和感謝,這些都是出於以上帝為樂的心而不是被迫而為之。我們可以用例如《禱告之門》(Portals of Prayer),《我心所願》(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每日天糧》(Our Daily Bread)等一些靈修禱告的手冊,來加深我們私人的祈禱,使之更加習慣化,甚至拓寬我們的視野。

禮儀性祈禱,則是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對上帝有序的公開敬拜。它比較正式,有規定的、通常有可預測的結構,會用一些啟應、固定的模式,甚至手勢,有時還有服裝、符號和材料,如麵包和酒、蠟燭、灰、手和油,通常由上帝的聖道和聖禮的僕人來帶領。

礼仪性祈祷的一个例子是“连祷”(Litany),它是一系列的祈求和回应,以颂词或口述方式进行。它具有《路加福音》11:5-10中那位恳求朋友之人的祈求的感觉。连祷包括“谴责”(Deprecation)和“奉献”(Obsecrations),前者恳求上帝在领餐成员心中驱除邪恶,后者则恳求上帝,回顾信仰的奥秘和耶稣的道成身、出生、受洗、禁食、受试探、在十字架上的痛苦和汗水、死亡和埋葬、复活和升天以及圣灵的降临等历史事实。这些都是“藉着”耶稣所成就的事进行的祷告。只有藉着基督,基督徒才能接近天父(约翰福音16:23)。还有“祈求”(Supplications),这是为生活中的各种情况作一般性的祈祷。最后,“代求”(Intercessions)是为他人或代表他人的祈祷。它们可以被完整地背诵,也可以在整个过程中得到补充。这表现出灵活性,同时在神学和基督论的内容方面保持了灵活性,使其成为私人、个人祈祷的重要辅助工具,也是团体背景下最合适的教导性祷告。

然而,在現代,有一種趨勢是將個人私下的祈禱和禮儀性祈禱視為不重疊的兩個領域,強調前者而不是後者,特別是在福音派教會中對個人的強調,這種強調被當代文化和意識形態裡的個人主義強化。然而,這是一個明顯的現代主義現象,與古代閃米特文化和早期基督教整個一千年的文化都格格不入。

對這兩個團體來說,公共和私人祈禱之間沒有割裂,或者說,公共讀經和私人讀經之間也沒有割裂。無論是在會堂還是在街角(太6:5),在聖殿裡(路18:1),還是在家裡,猶太人都大聲的祈禱。思想的內化(構成了我們所經歷的大部分個人默禱)在五世紀的聖奧古斯丁之後才成為規範,儘管它在舊約和新約時代並非完全沒有,如尼希米的禱告(尼2:4)或卑微的稅吏的禱告(路18:6)。私人生活只是以某些方式模仿公共生活。

這有兩個重要原因。首先,猶太人認為自己不是個體,而是在一個二元體框架內(dyadic framework),其中他們最不可減少的身份是家庭,而家庭本身是民族宗教認同的衍生品,這個身份是以色列,上帝的子民。因此,沒有任何祈禱被認為是完全私人的,因為它總是有一種作為以色列人的意識在裡面。其次,猶太人的時間概念注入了神聖的永恆概念,這有利於抵抗個人主義和自述式的禱告生活。

在基督教內部,這兩個因素——以社群身份(即教會)為基礎的自我認同,以及時間的聖化——極大地影響了早期基督教的祈禱方式,使其更具有禮儀性而不是個人性,但同時也為個人虔誠的祈禱打開了新的途徑。

例如,最早的基督徒將生命視為“活祭”,其中每個方面都有上帝活躍的臨在,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平凡瑣事。事實上,猶太教的情況就是如此,以至於基督教對時間的概念本身被帶入了生活的節奏中,將季節性的日曆與基督的生活事件結合起來,後來又將聖徒的生活與之結合,活著的信徒繼續與他們進行聖禮性的溝通。在這個意義上,整個生活都致力於祈禱,並通過遵守祈禱時間(canonical hours),即每天準時的祈禱禮拜,也被稱為時辰禮儀(Liturgy of the Hours)。由於承認聖餐是教會生活的中心,並強調洗禮是門徒的典範,與早課(Matins)、晚課(Vespers)、晚禱(Compline)等禮拜相關的祈禱越來越被視為這些塑造社群的聖禮的延伸,這些禱告貫穿了一天、一周,乃至整個基督徒生活。

把神聖的救贖和新創造工作的永恆時刻(kairotic)注入到歷史性的時間裡的做法又得到強化,這種強化就是教會本身所體現的天與地的重疊。耶穌的道成肉身、一生、死亡、復活和升天,彌合了一個現實的兩個維度之間的差距,因此基督徒“個人”總是以從在天上的、歷史中的和在家裡的那個巨大的如雲彩般的見證者們的角度來理解自己的身份。與今天人們對個人性禱告的理解不同,早期基督徒的禱告總是在基督的身體裡,正如前面解釋的那樣,這使得基督徒不可能完全私下的禱告,因為他們的基本世界觀是他們參與了基督的拯救事件和基督的有機體,和他的身體,就是他神聖的教會。這種思想在希伯來書15:15中體現出來:“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不斷以頌讚為祭獻給神”“不斷”的意思是,大公教會包括天上和地上的聖徒,共同形成一個連續的存在。上帝的國度超越了時間和空間,並徹底地使個人身份黯然失色。

這最後一點值得進一步解釋。禮儀性的祈禱有利於與天上的聖徒一起祈禱和讚美上帝。這裡的意思是,祈禱是新娘對新郎說話的聲音,新娘是一體的,無論是在地上還是在天上。當教會在禮儀環境中向上帝祈禱和讚美時,它就與約翰在《啟示錄》中描述的天國大廳中歷代傳唱的讚美詩結合起來。通過參與這樣的禮儀,基督徒預先品嚐了這種祈禱之歌。當我們這些“從各族、各口、各民、各國中被基督的血所救贖的”(啟示錄5:9),聚集在一個教會中,懇求、接受並榮耀三一上帝時,我們與天上的教會緊密結合才得到了最有效的表達。在這裡,敬拜儀式將禱告的基督徒從他們的私人世界中帶出來,並將他們連接到更宏大、寬廣的世界裡,上帝的國度和祂國度裡的子民。

獨一、聖潔、大公、使徒所立之教會的禮儀也起源於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禮儀實踐。路加在使徒行傳2:42中告訴我們,耶路撒冷最早的基督猶太信徒“專心聽從使徒的教訓、擘餅、彼此相交和禱告”,這種“擘餅相交”不僅是對逾越節的聖餐改編,而且他們還從會堂的禱告儀式中提取格式——因此,路加承認他們做的是那些禱告(譯註:這裡原文有定冠詞,意思指有固定格式的禱告);也就是會堂和聖殿敬拜中既定的禮儀性禱告。一般來說,公元100年至313年的禮儀祈禱文只有一個來源——詩篇——這些詩篇被耶穌的教導徹底基督化了,基督自己是詩篇的主體(路24:44),他們並在每首詩篇的結尾加入了頌歌。這種從猶太教借用來的敬拜方式很快就進入了基督徒家庭,成為虔誠的祈禱文集。基督徒在教會和家裡都用詩篇來禱告,在教會的禱告以模範坐擁或問答學習的方式產生在家裡的禱告。

同樣,儘管最早的禮儀禱告版本借鑒了猶太教的格式Berakah(我們發現這種格式貫穿了以弗所書1-3章),但它們很快就與基於耶穌的一生、死亡、復活和升天等基督教主題融為一體,並作為禱告的模式滲入基督徒家庭。因此,在家庭中禮儀祈禱是規範性的,是徹底以基督為中心式的,其中包含了來自集體敬拜的禱告形式,以及由教會認可的正典文本。它是與上帝進行口頭交流的安全而神聖的場所,信徒以此更加期望上帝會聽教會的禱告並為它行事。

信徒的聚集最重要的特征是以神的国度的核心特征为中心:(1)承认圣餐是教会生活、合一和祷告的中心;(2)圣洗礼是基督徒门徒的典范,其主题是死和复活;(3)圣经的教义学习;(4)背负十字架的服侍;(5)为拯救世界和维护基督的国度而进行的宣教工作。恰恰是这些特点,这些教会在其礼仪中所教导和实践的显著标志,被带入了家庭、虔诚的祈祷中[3]。以至于建立信仰和实践一致性的身体姿态——划十字架、屈膝跪下、鞠躬、亲吻——也成为个人私下祷告的习惯,从而与基督的身体建立起一种具象的、有意识的联系,促使人们代表教会进行祈祷,与上帝的意志产生共鸣,例如在主祷文中那样。

反對禮儀性的祈禱

有些人不願意採用禮儀性的祈禱文:例如,背誦主禱文(更不用說其他禮儀祈禱,如三聖頌、榮耀頌等)和既定聖餐禮儀的部分,因為人們認為馬太福音6:7中有這樣的禁令。“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這條禁令涉及到“徒勞的重複”,因此,那些習慣性地,甚至每天都在用主禱文禱告的人,是在做徒勞無益的事,而這是被基督親自譴責的。因此,禮儀性的祈禱是不符合聖經的,等同於外邦異教。

“重複話”的希臘語單詞battalogein(在KJV中是“徒勞的重複”),只在新約聖經中出現,在所有其他同時代的手稿證據中都不找不到,表明要么是“無意義的”話語,要么是大量的話語,或者兩者都是。在其歷史背景下,異教徒使用咒語祈禱來安撫神靈,在交易神學中要求準確的背誦,類似於在霍格沃茨圖書館中說出《咒語書》中的咒語。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耶穌說:“不要像他們那樣,”因為(1)你不需要徒勞地重複,因為你向活著的上帝祈禱,他聽得見,而不是向一個聽不見的東西重複祈禱;(2)基督自己在上帝和人類之間進行代求,所以這種重複的安撫是徒勞的(也就是說,沒有用);(3)耶穌給我們提供了無誤的話語,實際上符合上帝的意志和方式。

此外,由於耶穌在這個問題上的做法與他自己並不矛盾。例如,耶穌在客西馬尼重複了三次禱告(可14:32-39;參考太26:44)。他還採用了成套的祈禱,一次又一次地祈禱,引用詩篇(例如,可15:34中引用詩22:1;路23:46中引用詩31:5)。除了他的榜樣,他當然也賜給了教會主禱文,用“你們禱告的時候要這樣說”來指導他們(路11:2;太6:9)。在路加福音18:1-14,他提供了一個比喻,鼓勵用相同的祈禱文不停懇切地禱告,期望我們的天父回應這樣的與他的國度和他的國度人民的旨意一致的禱告。

更重要的是,聖經提供了許多被認可的祈禱形式的例子,這些祈禱都是重複性的。請看啟示錄4:8中天使的禱告:

四活物各有六個翅膀,遍體內外都滿了眼睛。他們晝夜不住地說:“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這“四活物”指的是以賽亞書6:1-3中的撒拉弗,他們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同樣的祈禱之歌。同樣,詩篇136篇是一個高度重複性的回應性禱告的典型例子,在26節經文中重複了“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因此,說禮儀性禱告不符合聖經的觀點無法成立。相反,基督徒可以通過聖經本身提供的禱告,“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做隨時的幫助”(來4:16)。

耶穌教導禮儀性的祈禱

前面我們指出,所有的禱告,不論是個人性的和禮儀性的,都是被教導和通過學習而產生的。當然,最符合聖經、神學上最正確的、最討神喜悅的禱告老師是耶穌基督本人。在登山寶訓中,耶穌不僅鼓勵門徒禱告(太6:1-18;7:7-11),而且還教他們如何禱告(路11:1-3),給他們一個示範禱告:主禱文,也稱為“我們的父”或拉丁文Pater Noster(太6:9-13)。事實上,它可以被看作是猶太教傳統的禮儀性祈禱中的一種形式禱告或禱告格式。路加記錄的主禱文是要人直接重複背誦的話。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 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

然而,在馬太福音中,主禱文更加像個樣板,既允許抄襲,也允許創新:你們要像這樣禱告(6:9)。“你們要像這樣禱告”而不是“你們要說”。在這兩方面,都是來自基督的禮物:一個是來自完美者的完美話語,我們可以用這話對上帝說話,另一個是符合主的最高優先事項和我們最大需求的完美祈禱模式。

從基督的例子中也可以知道,他也祈禱詩篇,並且是背誦下來的(例如,太27:46[詩22];路23:46[詩31];太21:16[詩8:2];約10[詩23,95]),延續了古老的猶太教習俗,可以追溯到大衛。注意以斯拉的例子,他通過9:6(詩106:6)和9:8(詩13:3)中的詩篇進行祈禱。耶穌和他的門徒在逾越節結束時禱告唱的“讚美詩”(太26:30)是詩篇115-118篇中的大哈勒爾(Hallel,讚美的意思)。隨即,早期教會遵循了這種祈禱詩篇的模式,如使徒行傳4:23-31所見,教會祈禱的是第二篇詩篇。同樣,保羅描述早期教會的敬拜生活涉及“唱詩篇”(西3:16),因為在詩篇中,我們的禱告也有神聖的內容,可以說、可以誦、可以唱。而且,這也是禮儀性的祈禱可以補充個人祈禱的地方:用祈禱文向上帝歌唱的美感和情感,特別是用詩篇。這樣的祈禱之歌擴展並表達了祈禱作為敬拜的信仰行為,並延續了猶太教-基督教最早的韻律禱告和讀經的傳統。

對基督徒來說,禱告詩篇是奉耶穌的名禱告,因為詩篇中的聲音是基督自己的聲音;他是詩篇的中心(路24:44)。這一點也可以從禮儀中得知,每首詩的結尾都會有三一頌:基督在馬太福音28:19中賜給我們配得稱頌的三一上帝的名字。

更大的視角

重要的是,禮儀性的祈禱的目的是為了世界的救贖。為人類的救贖祈禱,在過去和現在都被認為是教會的主要職責之一。根據神學家蒂莫西·馬斯克(Timothy Maschke)的說法,這標誌著“個人祈禱和禮儀祈禱之間的巨大差異,儘管經常不被承認。” [4]馬斯克引用羅馬天神父、禮儀運動的領軍人物皮烏斯·帕施(Pius Parsch, 1884-1954)的話來解釋:

“在私下禱告中,我主要是為自己和自己的事祈禱。站在行動中心的是孤立的人,祈禱或多或少是個人化的。但在禮儀性的祈禱中……主要不是我在祈禱,而是教會,基督的新婦在祈禱。她祈禱的對像也更廣泛:上帝的國度在全地上的所有需要。在禮儀性的祈禱中,我覺得自己更像一個偉大團體的成員,像教會這棵偉大的活樹上的一片小葉子。” [5]

禮儀祈禱的內容是由教會發現的神的旨意決定的,而不是由牧師甚至個別敬拜者認為重要的內容。它從聖經中獲取其使命,並以整個教會為著眼點。這樣的禱告與我們私下對上帝說的個人禱告一樣重要,因為這樣我們的心向整個上帝的子民和他們的需要敞開,這是上帝自己放在我們禱告中的。

這就是為什麼聖餐前的“教會祈禱”有意識地模仿耶穌的大祭司祈禱(約17:1-26),因此也是上帝在祈禱中的意願。猶太大祭司的一個職能是為所有以色列人獻上年度祭物(利未記15)。為了履行這一職責,在最後的晚餐上,耶穌在門徒面前向父神為他自己替眾人所獻的祭禱告(見1-2,19節)。在“教會祈禱”中,在主禮人或主持牧師的帶領下,每個基督徒都作為祭司而聚集在一起,履行他們的祭司職責,其中一個人,即牧師,用所有人的聲音說話,而所有人也用一個人的聲音回應,向上帝的天國寶座發出祈求(太18:19)。他們是為萬人代求(提前2:1-4),遵循基督和聖保羅的教導,但也有歷代誌下6:12-42中的所羅門,在那裡他以一種莊嚴、重複的方式為國家和不信的人祈禱。保羅繼續這一傳統,提出了上帝的旨意。“我勸你首先要為萬人代求,為君王和一切身居高位的,祈求、禱告、代禱、感謝”(提摩太前書2:30)。

禮儀祈禱貫穿整個公共敬拜,為基督徒的生活設定了一個大畫面,其中禮儀的每個元素都可以適當地帶入到個人的祈禱中。然後,它可以按比例擴展,並且提供給個人化的請求、祈求、懺悔、代禱和讚美提供正統的途徑,特別是當我們無法找到我們恰當的話語時。更多的時候,禮儀祈禱詞已經提供這些話語了。

禮儀性的祈禱和靈修性的祈禱本來就是一起工作的,把我們的思想和心靈提升到上帝面前。私人的祈禱使我們能夠按照最適合我們每個人的方式來發展我們與主的個人關係。這就是為什麼一個人選擇的虔誠禱告的類型是主觀的;甚至同一形式的禱告方式也可能因人而異。但是,一旦我們在靈修祈禱生活中建立了與主的個人關係,我們就把它帶到禮儀祈禱中,特別是當我們找不到恰當的語言時,它會與教會中的其他人結合起來,被納入到聖餐中、對洗禮的回憶中,和世界的需求中。

將個人的祈禱與禮儀性的祈禱如此搭配在一起,將體現出信徒的互補性,通過承擔上帝對教會和世界的關懷來提升他們的屬靈生活。

總結

我們需要上帝不停的看顧和供應,這意味著我們的祈禱永遠不會停止,因此我們總是需要加強和擴大我們的祈禱,並在祈禱中成熟起來——這包括增加我們對禮儀祈禱的欣賞和使用。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仰望基督,他是我們信仰的創造和成終者。敬拜是一種通過祈禱表達的信心行為,實際上是我們的主耶穌所教導、鼓勵和頌揚的,是基督徒生活的核心方面——事實上,是基督徒個人和整個教會的主要職責之一。在這樣做的時候,耶穌推進了已經建立起來的猶太教祈禱教導的傳統,並提供了祈禱的固定形式和可改變的樣板。他的教導有意將我們的心思集中在上帝的事情上——關於上帝國度的成長、供應和保護的神聖旨意(約17)——因此它激發了受洗信徒的信心。我們信奉的是在基督裡信守承諾的上帝,他喚起了曾經由水和聖道所賜下的信心。

因此,個人虔誠的祈禱和禮儀祈禱遠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前者在禮儀內容和形式中得到擴展和豐富,有目的地參與到與上帝的明確旨意、教會的使命和世界的需要相呼應的祈求中,而不僅僅是個人的。採用或模仿精心製作的禮儀祈禱,有助於保障我們個人祈禱是聖經性和神學準確性,使其成為符合正統的三一論,基督論和救贖論的頌讚。我們在禮儀中的祈禱可能是客觀的、物理的,反映了我們與周圍世界接觸的複雜性,包括我們的感知、直覺和記憶。當這種情況下,禮儀的精彩內容被帶入我們個人的祈禱生活中時,我們開始發現,禮儀祈禱將我們納入上帝子民的聯合聲音中,從而改變了我們,因為它不屬於任何個人,而是屬於普世教會。

作者:約翰·邦巴羅牧師(Rev. John J. Bambaro),博士(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是聖地亞哥恩典路德教會的主任牧師,也是在海軍陸戰隊服務的美國海軍牧師。

譯者:王一


[1] Lutheran Service Book (St. Louis, MO: Concordia, 2006), 151.

[2]羔羊頌(Angus Dei)的歌詞,取自約翰福音1:29。

[3]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期的家庭生活與我們的生活有很大的不同。很少有人獨居或有個人時間。家庭通常是擴大的概念,並作為一個宗族在一生中居住在一起,而監護人的行業則集中在一起。

[4] Timothy Maschke,《 聚集的客人:路德教會崇拜指南》  (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康科迪亞,2003 年),365。

[5] Pius Parsch,  The Hours of the Divine Office in English and Latin  (Collegeville, MN: Liturgical Press, 1963–64), 1, 引自 Maschke,  Gathered Guest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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