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告白

改革宗初学者博客认信普世大公教会所共同持守的大公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 并继承改革宗的认信传统,与历代改革宗基督徒同口承认以下的信仰文件忠心总结了圣经的教义系统:三联合信条(即海德堡要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多特信经);威敏斯特准则(威敏斯特信仰告白、威敏斯特大、小要理问答)。


鉴于今日,宗教改革之称义教义受到严重挑战(如普世合一运动、保罗新观、盟约道德主义等),改革宗初学者呼吁各教会回归认信根基,持守福音真道。在此归纳重申称义之教义。

一、人类在罪中之愁苦

堕落和罪恶表明,我们需要完美的义,而只有上帝才能提供给我们。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5问答:
“… 我的本性是倾向于憎恨上帝和邻舍 …”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8问答:
“… 我们都是极其败坏,完全无法行任何善,并倾向于各样罪恶 …”

《比利时信条》第14条:
“…人已经成为罪的奴仆 …”

《多特信经》第III-IV项,第3条:
“…所有的人都生在罪中,本为可怒之子,不能行拯救自己的善事,倾向邪恶,死在罪及其捆绑中 …”

《威敏斯特信条》第6.6条:
“…凡是罪(不拘原罪抑或本罪)就干犯神公义的律法…将罪责归给罪人,为了这个缘故就遭受神的忿怒,与律法的咒诅,如此服在死权之下…”

二、基督之工作

罪人所需的义必须是耶稣基督所做成的完美之义,即他为赎罪忍受苦难(被动顺服),以及完美无罪的一生(主动顺服)。

A. 基督的被动顺服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56问答:
“…上帝因基督补罪的缘故,不再记念我的罪,也不记念我一生中必须与之争战的罪性…”

《比利时信条》第21条:
“…我们相信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缘故,在神面前被献上,借着他的补赎,挽回他的愤怒,借着他死在十字架上倾倒出他的宝血,为要洗除我们的罪…”

B. 基督的主动顺服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0问答:
“…基督完全的补罪、公义和圣洁归于我,好像我本来就没有罪,也从来没有犯过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为我所作成的一切顺服…”

《比利时信条》第22条:
“…因此,若有什么人说基督是不够的,必须在他以外还需要一些东西,那就是最大的亵渎;也就等于说基督只是一半的救主…”
“…耶稣基督既将一切的功德归给我们以及他为我们所作的,就成为我们的义…”

《威敏斯特信条》第8.5条:
“…主耶稣凭他完全的顺服并牺牲自己,…完全满足他父的公义;为父所赐给他的人不但获得和好,也获得天国永远的基业…”

《威敏斯特信条》第11.1条:
“…将基督的顺服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归给他们…”

《威敏斯特信条》第11.3条
“…基督凭着他的顺服和受死,完全清偿了凡如此被称为义之人的罪债…他的顺服与满足就当作是他们的,被父悦纳…”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55问答:
“…基督为我们代求…因着他在地上顺服与献祭的功劳,宣告他的旨意是要把这功劳应用到所有的信徒身上…”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70问答:
“…(神)赦免他们所有的罪,接纳他们,并在他的眼中算他们为义…惟独因为基督的完美的顺服和完全的补偿…·”

三、基督之功德

基督之工作在上帝面前赚得功德。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21问答:
“…唯独出于上帝的恩典,唯独因基督的功德,白白地(赐下)赦罪及永远的公义和拯救…”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84问答:
“…他们一切的罪就由上帝因基督的功德真得赦免了…”

《比利时信条》第22条:
“…信心,叫我们接受耶稣基督并他一切的功德…”

《比利时信条》第24条:
“…我们行善事,不能算作我们的功德…如果我们不是靠赖我们救主受苦受死的功劳,我们只有常在疑惑中飘来飘去,毫无把握,我们微弱的良心要不断地忧伤…”

《比利时信条》第35条:
“…基督把他一切的恩典与好处份赐给我们,叫我们享受他自己,以及他受苦、受死的功劳…”

《多特信经》第I项教义拒绝,第3条:
“…神的美意与基督的功劳…”

《多特信经》第II项教义拒绝,第1条:
“…父神的智慧与耶稣的功劳…”

《多特信经》第II项教义拒绝,第3条:
“…总会反对以下错谬:…有人教导说:基督借着他的补赎,即未为任何人获得救恩,也未获得信心…”

《多特信经》第II项教义拒绝,第4条:
“…我们借信心接受基督的功劳,在神面前称义而得救…”

《威敏斯特信条》第17.2条:
“…耶稣的功德和代求的效力…”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55问答:
“…基督为我们代求…因着他在地上顺服与献祭的功劳…”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174问答:
“…领受祂的丰盛,信靠他的功德…”

四、归算

基督之义被视为或归算给罪人,使罪人被称为义,而并非注入或与其合作。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0问答:
“…尽管我的良心控告我严重地干犯了上帝的一切诫命,从来没有遵守其中任何一条,并且仍然倾向于各样的罪恶,然而上帝出于白白的恩典,并非出于我的任何功德,将基督完全的补罪、公义和圣洁归于我,好像我本来就没有罪,也从来没有犯过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为我所作成的一切顺服,只要我用信心接受这些恩惠就够了。”

《比利时信条》第22条:
“…耶稣基督既将一切的功德归给我们以及他为我们所作的,就成为我们的义。”

《威敏斯特信条》第11.1条:
“…凡神以有效恩召所召来的人,也白白称他们为义。神称他们为义并不是借着将义注入在他们里面,乃是凭着赦免他们的罪,算他们为义,并接纳他们为义人。并不是因为他们里面有何成就,或因他们所行的,惟独因基督自己的缘故…乃是借着将基督的顺服与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归给他们…”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71问答:
“…上帝是从一个保证人接受补偿,这也是他可以要求他们的,而且上帝确实提供了这一保证人,就是他的独生子,把他的义归算在他们身上,使他们惟独藉着信称义…”

《威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33问答:
“称义是神白白恩典的作为,神借此白白赦免我们一切的罪恶,悦纳我们在他面前为义人,这原因是他将基督的义算为我们的,而我们只凭信心接纳了。”

五、信心之功用

信心是称义的工具,并非由于信心本身有特别之功德,而是因为藉着信心,罪人的目光从自身移到基督身上,并接受基督完美之义的归算。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1问答:
“六十一问:你为何说唯独因信称义呢?回答:我在上帝面前得蒙悦纳,并不是因为我的信心有什么价值;而是因为基督的补罪、公义和圣洁,成为我在上帝面前的义。并且,我惟独藉着信心接受此义,使它成为我自己的义,此外别无他法。”

《比利时信条》第22条:
“…借着信得着了耶稣基督,我们就在他里面得着救恩…我们并不是说单靠信心就使我们称义,因为信心只是一个工具,借它我们接受基督为我们的义…信心也是一个工具,使我们与基督有交通,得着他一切的恩益,当我们得着了以后,就足以赦免我们的罪。”

《威敏斯特信条》第7.3条:
“…他将生命与救恩借耶稣基督白白赐给罪人,要他们信耶稣基督而得救…”

《威敏斯特信条》第11.2条:
“…接受并在基督和他的义上得安息的信心,乃是称义的唯一凭借…”

《威敏斯特信条》第14.2条:
“…得救信心的主要活动乃是…惟独(承认)接受并依靠基督而得称义、成圣,和永生…”

《威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30问答:
“圣灵将基督所买来的救赎运用到我们身上,乃是借着他在我们里面所生发的信心,这样便使我们因有效的蒙召,从而与基督联合。”

六、称义与成圣

二者同时并存,然而彼此截然不同。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86问答:
“八十六问:既然我们不靠自己的任何功德,唯独藉着由基督而来的恩典,从愁苦中被拯救出来,那么,为何还须行善呢?回答:因为基督既用他的宝血救赎了我们,便也照他自己的形像,藉着圣灵更新我们,好使我们用整个的生命,表明对上帝赐福的感恩…”

《比利时信条》第24条:
“…那些工作乃是由信心的善根所发出的,在神面前是善良可蒙悦纳的,因此都因神的恩典而成圣了,但不是由于我们的义。我们得称为义乃因信基督,甚至在我们能行善事之前…”

《威敏斯特信条》第11.2条:
“如此接受并在基督和他的义上得安息的信心,乃是称义的唯一凭借(手段);然而在被称义者的心中并不是单有信,也伴随着一切别的拯救之恩,而且这信心并不是死的,乃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77问答:
“77问:称义与成圣有何不同?答:虽然称义与成圣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但它们仍有不同之处。
称义是基督之义的归算,而成圣则是祂注入恩典;
称义使罪得赦免;成圣使罪被征服;
称义使所有的信徒在今生一概脱离上帝的报应之怒,达于完全,使他们不再被定罪了;成圣在所有的人身上不尽相同,今生也没有任何人能达于完全,而是向着完全不断长进。”

七、基督徒之成圣

成圣是藉着上帝更新之恩典,基督徒一生不断更加圣洁,同时依旧面对生命里依旧存在的罪,因此即便我们最佳之善行也无法在上帝的审判面前站立得住。

A. 成圣过程中真实的进步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86问答:
“…基督既用他的宝血救赎了我们,便也照他自己的形像,藉着圣灵更新我们,好使我们用整个的生命,表明对上帝赐福的感恩…”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114问答:
“…他们确实定意,不仅照着上帝的某些诫命,而是照着上帝所有的诫命开始生活。”

《威敏斯特信条》第13.1条:
“凡蒙有效恩召而被重生的人,既在他们里面创造新灵和新心,就更因基督的死与复活,借着道并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使他们个人实际成圣。罪身的权势被毁坏 ,属乎肉身的各种情欲逐渐衰弱而被治死,而且他们在一切得救之恩上越发活泼而得坚固,以致得到实际的真圣洁,人非圣洁不能见主。”

《威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35问答:
“问35:成圣是什么? 答:成圣是神鸿恩的工作,就是他按着自己的形象,更新我们的全人性,叫我们越久越能在罪上死,并向义而活。”

B. 罪继续真实的存在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2问答:
“…能在上帝审判台前成立的义,必须是绝对完全的义,完全合乎上帝的律法。然而,即使我们今生那最佳的善行,也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114问答:
“…即使最圣洁的人,今生在这种顺服上也不过是刚刚起步,微不足道…”

《比利时信条》第24条:
“…按肉体说我们毫无善行,也应受刑罚的;虽然我们能完成这工作,仍有罪的瑕疵,足以被神拒绝。”

《威敏斯特信条》第13.2条:
“此成圣之工虽是贯彻于整个人性之内,但在今生不得完全。在每一部份之内仍有些腐败性的残余存在…”
《威敏斯特信条》第16.2条:
“这些因遵守神之诫命而有的善行,乃是真而活信心的果实与证据…”

《威敏斯特信条》第16.5条:
“…凡是我们所作的,都有玷污搀杂许多软弱和不完全,所以经不起神严格的审判。 ”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78问答:
“即使(基督徒)最好的善行,在上帝的眼中也不完美,仍有污损。”

八、称义与最终审判

称义发生在人生发真信心之时,将良心的平安与永生的确据赐给信徒。最终审判并非称义的发生时刻,而是信徒得以成全的时刻。

《海德堡要理问答》第59问答:
“五十九问:你相信以上这些信条,对你有何帮助呢?回答:这使我在上帝面前,在基督里称义,并且成为永生的承受者。”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77问答:
“称义使所有的信徒在今生一概脱离上帝的报应之怒,达于完全,使他们不再被定罪了…”

《威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90问答:
“在审判之日,义人会被提到云中;到基督面前,坐在祂的右边,当众被承认,宣告无罪…”

《比利时信条》第37条:
“…这个审判…对蒙拣选的义人却是最喜欢与得安慰的;因为到那时他们要得到完全的拯救,进而得以完全,并要得到他们劳苦的功效…那信实蒙拣选的人要得荣耀的冠冕;神的儿子要在父神面前承认他们的名字…一切的眼泪都要擦干;他们被许多审判官与地方长官定为异端者与恶者的原因,众所周知乃是为了神儿子的缘故。为了恩慈的赏赐,主要使他们得到这个荣耀,是人从来未曾想到的。”

《威敏斯特信条》第33.2条:
“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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