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三一论争议中圣灵的角色

Trinity History Matters

2016年作为“福音派三位一体大争论”的一年,几乎肯定会被载入教会史册。随着各种书籍和文章的出版,一场酝酿了十多年的辩论,在2016年夏天发表的一系列博客文章中成为了头条。在这场辩论中位于险境的更实质性的问题是:关于三位一体的上帝,基督的位格,三一上帝位格间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性别角色的影响的历史教义的辩护。争议所涉及问题的相互联系使任何试图将辩论的实质精炼成摘要的尝试都是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然而,在这场辩论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即在本体(比如,内在的) 和经世的三一上帝内在关系中圣灵的角色。

历史背景

当三一论的辩论在2016年6月爆发时,某些改革宗神学家,如利亚姆·戈利格(Liam Goligher)、卡尔·楚曼(Carl Trueman)和马克·琼斯(Mark Jones),对所谓的“圣子的永恒从属”(ESS)立场写了一系列激烈的批判。1宣扬这一立场的是著名的福音派神学家韦恩·古德恩(Wayne Grudem),布鲁斯·韦尔(Bruce Ware),欧文·史朝恩(Owen Strachen)。前者坚持认为ESS的立场严重破坏了尼西亚信经,宗教改革和后宗教改革时期关于神性中三个位格的合一和同等性的公式。2ESS立场的一些反对者甚至提出,那些宣传ESS立场的人基本上拥护了一种三神论。

1994年,ESS立场出现在韦恩·古德恩的《系统神学》中,由此进入了福音派圈圣子。虽然在二十世纪末引起了一些神学家对它的关注,但在圣公会神学家凯文·吉尔斯(Kevin Giles)批判了布鲁斯•维尔(Bruce Ware)在2006年福音神学协会(ETS)全国会议上演讲的某些方面时,辩论真正在福音派和改革宗界开始发酵。在那次演讲中,韦尔宣称:

圣经清楚地教导(教义史也肯定),圣父与圣子在神性上是完全同等的——因为每一个位格都完全拥有神性。——然而,永恒和内在的三位一体中的圣父与圣子的关系是被一种权威和服从的体系所标记:其中圣父永恒性的对圣子有权柄,圣子永恒性的服从于圣父。3

作为回应,吉尔斯指控韦尔传播一种三神论。他写道:

教导圣子必须顺服圣父,圣灵也必须顺服圣父和圣子,这就暗示着各有各的意志。圣子必须永恒服从圣父的意志,圣灵必须永恒服从圣父和圣子的意志。三个独立的“位格”,各有各的意志,这是三神论的错误……韦尔博士公开承认,他相信每个神性的位格都有自己的意志。4

在2006年ETS的演讲中,虽然韦尔没有明确表述他相信神格中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特的意志,但他似乎暗示了这一点,当他说:

将圣子分别为圣并且差遣圣子到世上来,是圣父的特权。他以此表明圣子“次于”圣父……圣子听从圣父的命令,顺服圣父的意志。

有一段时间,ESS问题似乎淡出了公众视野。然后在2015年5月,雷切尔·格林·米勒(Rachel Green Miller)写了两篇博文,强调了她对ESS立场以及其对互补主义的影响的关注5,反过来,她的帖子将三位一体的争议带到了博客圈。

2016年6月,艾米·伯德(Aimee Byrd)邀请利亚姆·戈利格(Liam Goligher)在Mortification of Spin(认信福音派联盟Alliance of Confessing Evangelicals的一个网站)上写了两篇客座文章,其中戈利格对ESS立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这两篇文章随后引发了连锁反应,以惊人的速度加剧了辩论。其中第一篇文章中,戈利格写道:

如果像某些人所推测,暗示或说的那样,上帝有三个思想,三个意志,三种力量,这就超过正统(进入新三神论neo-tritheism),接近偶像崇拜的边缘(因为它假定了一个不同的上帝)。当然应该排除这些人在上帝的教会中担任职务。另一方面,说、暗示或推测上帝在天上的生活为人类设定了一个社会议程,就是将上帝降低至我们人类的水平。

这些挑衅性的言论起到了刺激作用,将辩论推至了2016年夏天的高度。

古德恩在Reformation21上写了一篇文章来反驳戈利格。他试图从历史的角度来捍卫ESS的立场。在那篇文章中,古德恩呼吁各改革宗和福音派神学家尽力为ESS的立场提供历史依据。

在戈利格和古德恩的互动过程中以及之后,关于看似数不尽的相互关联的部分,许多神学家对辩论的双方都进行了权衡。尽管ESS辩论的压倒性焦点一直放在圣子的永恒受生上——以及圣父和圣子在本体三一和经世三一之间的关系——但我们对圣灵的位格和位格属性的认知同样处于危险境地。

许多支持ESS立场的人坚持认为,他们相信圣子永恒顺服于圣父这点,很大程度上是基于逐句释经学考虑的。尽管这听起来很冠冕堂皇,但我们一开始就必须承认,我们不可能把释经学与系统神学分开来,也不可能将系统神学从与我们释经结果所相符的教会教义的发展中分离出来。

正如我们对圣子的神性和位格的理解一样,我们必须建立几个主要的系统的分类,即关于圣灵的神性和位格所得出的释经的结论。

圣灵的神性位格

在受五旬节运动和灵恩运动广泛影响之前,牧师和神学家将圣灵称为“三位一体中被遗忘的成员”,这是不足为奇的。虽然现在已经不是这样了,但辛克莱·傅格森(Sinclair Ferguson)坚持认为(的确如此),对许多人来说,圣灵仍然是“一个无名的、面目不明的神性存有的一方面”7。对圣灵的位格缺乏理解有几个原因:一个是我们自己对圣经和教会历史公式的无知;另一个是圣经很少提到神格中的第三位格;还有一个事实是早期教会的三位一体辩论,在涉及圣子的时候,与那些关注圣灵的辩论,本质上是不同的。基督论的辩论总是围绕着他的神性和神人二性。

圣灵论的辩论是关于圣灵的位格和与神格中其他成员的关系的辩论。赫曼·巴文克说:

关于第二位格,争议的焦点几乎总是在他的神性上——一般来说,他的位格没有争议——就圣灵的情况而言,他的位格却是引发了争论的主要点。如果他的位格得到了承认,他的神性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承认了。8

关于圣灵的真理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有教导。然而,虽然《旧约》的开篇就提到了上帝的灵的工作(创1:2),但从《旧约》的预备启示来看,圣灵的神性和位格并不那么明显。《旧约》各处都有明确的关于圣灵神性的暗示;例如,在大卫临死前的讲话中,他承认“主的灵藉着我说话”(撒下23:2)。非位格力量不会说话——位格才会说话。此外,耶和华将枯乾的骸骨放在平原摆在先知以西结面前,吩咐他“向灵说预言……向灵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气息阿、要从四方〔原文作风〕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结37:9)。同样,主命令他的先知要向圣灵祷告,而不是向非位格力量祷告。

在新约中,圣灵的神性得到了充分而清晰的展现。巴文克对新约中关于圣灵位格的教导作了有用的总结。他写道:

他被称为是一位格。人称代词[表指代]“he”(ἐκεινος)用来指代他。(约翰福音15:26;16:13-14);他被称为“保惠师”(παρακλητος),约翰15:26;约翰一书2:1);“另一位保惠师”(约翰福音14:16),以第一人称提到自己(使徒行传13:2)。人所具备的所有能力和活动的属性他都有:参透(林前2:10-11),定意(使徒行传15:28),听见(约翰福音16:13),说(使徒行传13:2;启2:7,11,17,29;3:6、13、22;14:13);22:17),意志(林前12:11),教导(约翰福音14:26),代求(罗8:27),见证(约翰福音15:26),等等。他与圣父,与圣子并列(马太福音28:19;林前12:4-6;林后十三13;启1:4)。我们认为,除非圣灵也是真正的上帝,否则这一切都不可能。9

在说到圣灵时,除了使用人称指示代词外,耶稣还通过指出圣灵是诗篇110:1的作者来为圣灵的神性位格进行辩护。当与法利赛人辩论他自己的神性时,耶稣说:“大卫在圣灵里称他为’主’,说……。”同样,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指出圣灵是诗篇95篇的作者,说明了圣灵的神性。他写道:“正如圣灵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这两处都有圣灵的启示,作为一个具有沟通能力的神性位格。同样,我们必须注意到,说话的是位格,而不是非位格力量。

如果这些还不够证明的话,那么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向圣灵撒谎的记载就可以进一步证明圣灵的位格和神性。当使徒彼得对峙亚拿尼亚时,他说:“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徒5:3)。在下一节经文中,彼得指认了圣灵的神性,他告诉亚拿尼亚:“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5:4)。使徒彼得毫不含糊地将圣灵称为上帝。

神性的位格属性

当神学家们试图区分本质为一的三个位格的个体存在时,他们是采用位格属性的范畴来区分的。这些位格属性在神格中将圣父、圣子、圣灵的划定了不同存在。正如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所言:“我们既需要结合上帝存有的整体性来看每个属性和每个位格的绝对共通性,也需要真正意义上区分属性和位格属性的不同。”10圣父是生产者,圣子是受生者,圣灵是由圣父与圣子发出的。生产永恒受生以及发出只是将神格中的三个位格与上帝的全部存有区分开来的属性。位格属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削弱或分割神唯一的本质,心灵和意志。神格中,每位成员的位格属性属于其位格存在方式,他们在本质上是一。

同样,神格中每个成员的位格存在都源于同一神性本质,而不是源于神格中其他任何一个成员的位格存在。圣子的存在不是由圣父衍生而来。圣灵的存在也不是由圣父或圣子衍生而来。圣子和圣灵是永恒的神性存在;并且,和圣父一起,圣子与圣灵是独一的永活真神。同样,巴文克在他的写作中很好地阐述了这一点,他写道:

[圣子的产生]是永恒的产生(αἰωνιος γενησις)……圣子无时不在……圣父不是先于圣子的存在,而是藉着圣子而存在。圣父与圣子不分离:圣父不离开圣子而存在。……圣父和圣子具有所有的共同神性:圣子和圣父是一体的。我们敬拜圣子时,不是与圣父一起敬拜,而是在神里面敬拜……圣子与圣父有同样的智慧、真理和理性(αὐτοσοφια,αὐτοαληθεια,αὐτολογος……)11。

虽然这一点在俄利根(Origen)的时代就已经形成和阐明了,但巴文克指出,甚至连“俄利根也呼吁用从属论主义来做辅助支持,并追溯回支持特土良的论点。他又从圣父的位格导出三位一体论,而不是从上帝的存有中导出。”12这一错误在奥古斯丁的时代就被驳斥了。ESS立场回归了一种在神性存在中的从属论主义形式。

这里错误的计算影响了我们对圣灵的教义,同样地,也影响了我们对圣子的教义。新约圣经把圣灵与圣父和圣子区分开来,认为他是神格成员中运行的那位。他是神的恩赐。正如奥古斯丁坚持认为的:“圣灵…………早在他被赐予之前就已经是一种恩赐了。……[一份]礼物甚至在给予之前也许就存在”13。在这里,奥古斯丁强调,圣灵的位格属性并非圣灵的行为。相反,它是其与众不同的属性。虽然圣灵在经世救赎中的工作会涉及到与之独特属性相对应的行动,但我们不能说,在上帝的存有中,圣灵的位格属性等同于衪从父和子的发出。无论神在他的创造、护理和救赎的工作中做什么——无论是在法令上(即内在生命ad intra)还是在时间上(即外在工作ad extra)——都必须被理解为类似于神性中每个成员的位格属性,而不是将之完全等同于这些属性本身。换句话说,圣灵从圣父和圣子被差派到上帝的圣子民那里,是为了将圣子所完成的工作效果运行到我们身上,因为这正是圣灵的运行“属性”。

改革宗神学家在谈到神格中每个位格的存在顺序时,偶尔会使用“从属(次圣子论)”这一专有名词。然而,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他们都是以存在方式和外在工作方式的分类来说的,而不是以拥有同一神性本质来说的。霍志恒(Geerhardus Vos,或译魏司坚)写:

虽然这三位格拥有同一神性本质,但圣经告诉我们,关于他们的位格存在,圣父是第一位格,圣子是第二位格,圣灵是第三位格,圣子是属于圣父的,圣灵是属于圣父和圣子的。此外,他们的工作也外在地反映了这种位格存在的顺序,因为圣父通过圣子工作,圣父和圣子通过圣灵工作。因此,就存在方式和工作方式来说位格存在中,有从属关系,但就拥有同一神性本质上来说,没有从属关系。14

虽然承认在神格成员中的位格存在有一定的优先顺序,但霍志恒明确地拒绝了任何在拥有同一神性本质上的从属论观点。神格中的成员“在其顺序和经世行为上是不同的”15,但不是按照其神性本质上来说的。无论是圣子还是圣灵,在本质上都不从属于圣父。在神格中,三个位格的本质、智慧、意志上,绝对不可能有从属关系。如果坚持认为神格成员的意志存在从属关系,甚至只是功能上有从属关系,那就是把圣经中三位一体教义置于危险的境地。正因为他们在这一点上明显混淆,所以才导致有些人指出ESS立场落入了功能三神论。

神性的相互内住

神格中每位成员都有自己独特的位格属性,但这一事实丝毫没有破坏神格的合一和等同性。位格属性不是外在的行为。它们并不影响每位成员的神性本质或神性的整体合一。基督教神学家接受了perichoresis(即每个位格的相互和复杂交错的彼此内住)的概念,以捍卫神性中每个成员的完整神性,同时肯定每个成员独特的位格属性。查尔斯·贺智(Charles Hodge)解释了相互内住的本质,他写道:

由于神格本质是三个位格共同拥有的,所以他们有共同的智慧、意志和能力。并不存在三种智慧、三种意志、三种能力的神。是三一的神,因此,只有一个思想和意志。这种亲密的联合在希腊教会中用perichoresis(相互内住 , 互寓相摄 )这个词来表达,拉丁文的“inextentia”、“inhabitation”和 “intercommunio”等词都是用来解释这个词的16。

相互内住的观点对于区分神格中每位成员的位格属性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也肯定了本质、智慧和意志在独一真神中的本质合一。

本体(内在)三一/经世三一论

当我们谈论上帝时,我们必须以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来谈论:我们必须就他本身的存在(即本体三一),或者就他对他的创造物的行为(即经世三一)来谈论他。这种关键性的区分使我们能够保持创造主/受造物的区分,上帝的纯一性,上帝的自存性,上帝的不可改变性,以及神性等同性。此外,这种区分可以使我们说道成肉身的基督是自愿顺服圣父的——也可以说圣灵从圣父和圣子也是自愿发出的——在创造、护理和救赎的工作中。正因如此,神学家们通常将本体三一和经世三一论区分开来。第一类是指上帝本身来说,第二类是指上帝对外作工来说的。

ESS立场的支持者似乎在这个关键点上犯了最严重的错误。他们没有将本体关系与神格成员的经世关系区分开来——虽然它们又是相互关联的——而是将它们混为一谈。这两个范畴之间是有相应关系的,但不是一致的。当ESS立场的支持者——无论是明确地还是隐晦地——表示神格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的意志时,这个错误就走远了。如果说圣子永恒地顺服于内在三一(或译内蕴三一)中圣父的旨意,就是否认历史尼西亚信经的教导,即神格里的三位格有同一本质、思想和意志。与其说是三个意志,不如说是在一个神性意识中的三个意识才合适。哥尼流·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抓住了这一重要的区分,他写道:“统一性和多元性在神格中是同等终极的……上帝既是一个单一意识的存在,但他同样也是一个三意识的存在”17。暗示神格成员中有三种意识,这与说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意志,完全不是一码事。它只是说,圣子知道自己是圣子,以区别于圣父,而灵知道自己不是圣父和圣子。ESS/ERAS(“永恒关系权柄-顺服”)的支持者最重大的神学错误之一就是未能作此区分。

在2006年的ETS讲座中,韦尔把本体论和经世论范畴混为一谈,他说:“圣父与圣子的区别,以及他们与圣灵的区别,在于每个位格在三位一体中的特定角色——包括内在的和经世的——以及每个神性位格成员之间的各自关系。”韦尔所持立场的问题在于,在本体(内在)三一中,他暗示了圣子——或者说通过暗示的方式,圣灵——都是从属于圣父。在内在三一的位格关系中,坚持有任何从属关系的理所当然都会使自己陷入受到三神论的指控。这个举动远离了古典正统的三一公式,进入了一个新奇的领域——充其量不过是——异端。此外,它还模糊了本体和经世范畴,从而在功能上形同虚设。

ESS立场的支持者是否陷入了一种三神论的形式,值得商榷。然而,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虽然有许多圣经教义是次要或第三重要的,但三位一体的教义不是其中之一。能够填充我们大脑的最伟大的真理,莫过于关于那位独一又真又活的神,衪在衪的话语中向我们启示了自己是圣父、圣子、圣灵。当我们转向衪的话语时,我们就会发现几百年来教会一直在阐述和捍卫的蒙福真理——神格中每一位成员“同质、同权、同尊、同荣”。

我们必须反对任何坚持在神格各位格的神性存有上持从属地位的主张。不这样做,就是危及独一又真又活的神的自我启示。

脚注:

  1. ESS立场的支持者也将其称为 “永恒的功能从属”(EFS)或“永恒关系的权柄-顺服”(ERAS)立场。
  2. 参见卡尔-楚曼,“Fahrenheit 81” http://www.alliancenet.org/mos/postcards-from-palookaville/fahrenheit-381#.WjQ1F7Q-dE7
  3. 布鲁斯·韦尔,“本质上同等,角色不同:在神格位格间的神性本质同等中的永恒功能权柄与顺服”,2006年11月在华盛顿特区福音神学学会全国会议上发表演讲;音频记录在http://www.wordmp3.com/details.aspx?id=7384
  4. 凯文·贾尔斯:《福音神学社会与三位一体教义》,《福音季刊》第80.4期(2008年),页338。
  5. 米勒针对布鲁斯·韦尔和约翰·斯塔克发布的新书《God in Three Persons: Unity of Essence,Distinction of Persons,Implications for Life》(Wheaton,IL: Crossway, 2015)的回应发文。参见雷切尔·米勒,Continuing Down this Path,Complementarians Lose https://adaughterofthereformation.wordpress.com/2015/05/22/continuing-down-this-path-complementarians-lose/; and “Does the Son Eternally Submit to the Authority of the Father?” https://adaughterofthereformation.wordpress.com/2015/05/28/does-the-son-eternally-submit-to-the-authority-of-the-father/.
  6. 关于各种神学科学在解释过程中的相互依存性的辩护,参见Moisés Silva,“The Case for Calvinistic Hermeneutics”,《圣经解释学介绍》由Walter C. Kaiser Jr.编辑,和Moisés Silva(Grand Rapids: Zondervan,1994),251–69.Silva写道:“有时我们使事实符合我们的先入为主的观念,从而歪曲事实。然而,补救的办法既不是否认我们先入为主的观念,也不是试图压制它们,因为这样做我们只会欺骗自己。如果我们刻意去寻求并认同这些先入为主的观念,然后在释经过程中运用,我们可能会对这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变得更有意识。这样一来,当我们遇到一个与我们的解释方向相抵触的事实时,我们就能更好地认识到异常现象的本质,即表明我们的解释方向有问题,必须加以修改。与此相反,那些说服自己,通过纯粹的语言学和历史技术来释经的人——他们可以直接理解圣经——也就是说,不需要忠于先前的释经学、神学和哲学上的思考——不太可能察觉到释经困难的真正特征。”
  7. 辛克莱·傅格森《圣灵论》(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6), 12.
  8. 赫曼·巴文克《Reformed Dogmatics: God and Creation》, ed. John Bolt and John Vriend, vol. 2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2004),311. 
  9. Bavinck, 277–78.
  10. 哥尼流·范泰尔《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atic Theology》 (Phillipsburg, NJ: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1979), 229ff.
  11. Bavinck,284–85.
  12. Bavinck,285.
  13. 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载于圣奥古斯丁。在圣奥古斯丁:《 On the Holy Trinity,Doctrinal Treatises,Moral Treatises》ed. Philip Schaff,trans. Arthur West Haddan,vol. 3(Buffalo, NY: Christian Literature,1887), 95.
  14. 霍志恒《Reformed Dogmatics》ed. and trans. Richard B. Gaffin, Jr., vol. 1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2014),43.
  15. Bavinck,284.
  16. 查尔斯·贺智《系统神学》vol. 1(Peabody,MA: Hendrickson,1999), 461.
  17. Van Til, 229ff.

作者: 尼克·巴齐格牧师(Rev. Nick Batzig)
译者:Brainy Weng
校对:杨玉洁,Julia Liu

作者简介:尼克·巴齐格牧师(Rev. Nick Batzig) 是佐治亚州萨凡纳市新约长老会(PCA)的牧师,他是Reformation21和The Christward Collective的编辑。他在Feeding on Christ的博客上发表文章,并定期为Ligonier Ministries撰写文章。

英文原文:https://modernreformation.org/resource-library/articles/the-role-of-the-spirit-in-current-trinitarian-controvers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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