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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神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神学科目(魏司坚)-1

圣经神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神学科目
——普林斯顿神学院圣经神学教席就职演说
The Idea of Biblical Theology as a Science and as a Theological Discipline (註1)
魏司坚(Geerhardus Vos)/诚之译 标题为译者所加

院长、董事会的各位先生们:

我毫不迟疑地开始这项工作,这是各位对我的呼召,在今天也更正式地对我作了介绍。在得出我有责任接受你们对我的呼召的结论时,对于我的名字竟然能和那些杰出人士沾得上边,我深感不配,上帝在这学院曾借着这些人使自己得了荣耀。当我还在这里作学生时,曾在这些人的门下受业,他们当中一些人已经睡了;少部分人今日仍然健在。对前者的记忆以及与后者的共事,使我意识到自己的软弱,甚至更甚于意识得到我将履行之责任的艰难。然而,我和这些人的关系,一方面或许会让我此时充满疑虑,但另一方面,我也不会企图隐瞒,他们更是鼓舞我的源头。考虑到自己的不足,对我的四周围绕着这些云彩般的见证人,我更加感到欢喜。我深信再也没有其他地方和环境,可以比这里用一种更纯净、更有力的动力坚固我、激励我,使我在这里身受昔日神圣的影响。我刚才所签署的誓言本身,就象征着过去和未来之间的这种延续性;而我感受到它将对我产生的作用,不仅是外在的约束,更是内在激励的力量。这既是一项特权,也是一种责任。

前言

尽管圣经神学并不是一门新的学问,在这所神学院里却属于新的教席;这事实已决定了我为何选择它作为对诸位演讲的主题。在一般情形下,讨论一些特殊主题,而非讨论一般性的原则,可能更为适合,各位或许也会更有兴趣。但是,圣经神学既然是神学院新加入的课程,我也受托要特别看顾它、维护它。所以,我认为我的职责就是要向各位介绍这个神学科学的分支。并且,至少要概括地描述其本质,以及我所期望的教学方式。
因为各界对这新的神学科目有着相当分歧的看法,这个介绍就显得更为必要了。有人将它捧到天上,认为她是「科学性神学」的完美典范(the ideal of scientific theology),这种夸张的说法,严重贬低了其姐妹科目的性质(这些科目年代更久远、存在更早)。其他人则对此新秀抱着怀疑的态度,甚至公开反对她在神学家庭中有一席之地的权利。我们当然有义务,要为她、为我们自己,针对此问题作出一个有根有据和明智的判断。我期盼以下的讨论,在某种程度上会给这些有争议的议题带来亮光,并使各位能按照事实,公正地加以评断。

圣经神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神学科目

一、 什么是神学

  1. 基本定义
    一切关于「该如何理解圣经神学」的讨论,都必须先对「什么是神学」有清楚的认识。比起一些推理式的解释(a priori constructions),词源学(Etymology)在许多情况下是更可靠的指引,它告诉我们:「神学」就是关于神的知识;这古朴的定义得到各种广博原则(encyclopedic principles)的支持。因为只有把神学定义为是关于神的知识,我们才有权利称它是一门独立的科学。科学的形成,并不是毫无章法的,而是根据一套客观的划分原则建立。总的来说,科学会受到其研究对象的限制,而且必须容让自己受现实状况的塑造;同样地,要对各种科学进行分类,要在普遍知识的主体里,对其不同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行归类,也必须遵循上帝用来标示宇宙浩瀚领域的一些伟大分界线。对于一定数量的知识,其头衔要能被称为独立的科学,这乃是取决于它与这样一个独立和具体研究对象的关联,因为这是由上帝绘制的分界线所划分出来的。例如,当我们讨论到「生物」学时,是因为上帝的创造已经使生命的现象与那些无机物质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说:没有一种科学比「神学」具有更清晰的头衔,可以独立存在。上帝是创造者,所有其他事物是被造物,他们之间有着绝对的区分。在宇宙之内,没有其他的区分有如此巨大的鸿沟。与受造物有别的上帝,是神学唯一合法的研究对象。

  2. 神学的对象
    然而,在片刻的反思之后,我们会在下面看到:神学与其他科学的不同,不仅仅在于其研究对象不同,更在于神学与这研究对象之间保持着一种全然独一无二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其他地方找不到严谨的类比。在所有其他科学里,是人跨出第一步接近客观世界,使客观世界臣服在他仔细的观察之下,迫使它服在其实验之下——简言之,是人主动地促使大自然揭示出它的真相和法则。而在神学里,这种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则倒转过来。在这里,是上帝为了揭示祂的本质,跨出第一步来接近人类;不只如此,祂还创造了人类,使他们具备有限的心智,能够领受祂各种无限完美属性的知识。在神学里,客体(研究对象)绝非是被动的,祂在创造的行动中,首先安排让主体必须依附自己(客体);然后,永生上帝才授予主体那种无法靠他自己获得的知识。因为,「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二11)。因此,严格说来,我们应当说,神学的对象不是本乎自己、为了自己的上帝,而是在已经启示出自己的范围之内的上帝。
    尽管这个独特的特质,在抽象和各种情况下都应用在神学身上,但是当罪进入到人类世界之后,这种特质就越发凸显。人在有罪的情况下,尽管保留了某些关于上帝的知识,但是人对于一切神圣事物若想要获得纯正、足够的信息,却绝对要倚靠上帝全新的自我启示——这就是我们所称的「超自然启示」(supernatural revelation)。借着重生,被罪蒙蔽的心智得到光照,一个新的主体被创造出来。借着上帝客观地自我显明祂是救赎者,事物的新秩序就产生了。并且,借着把关于这事物新秩序的真理保存在圣经里,人类的心智也能获得崭新的知识;而这知识,不过是在重生的知觉意识中,对一个关乎上帝行动和话语之客观世界的一种反思。

  3. 研究神学的态度与方法
    既然如此,我们马上就可以作出推论说,我们神学的起点是在于转化取用(appropriation)这个超自然过程,上帝藉此过程,使祂自己成为我们认识的对象。至于要从何处开始神学研究,我们无法自行选择。神学的本质,要求我们必须要从与这门科学的启示基础有关的部分开始。我们从一开始就必须具备一种倚靠和领受的心态。让圣经里上帝自我启示的影象,尽可能完全并清晰地映照在我们的心智里,这乃是每一个神学家首要和最重大的责任。为要遵循此原则,在历代科学性神学的发展过程中,有一组研究便渐渐与其他研究脱离,并且在它们当中形成一个较小的有机体(organism)。这是因为,对启示源头怀有领受心态的这种神学意识,是它们背后共同的观念,这种观念也主导着它们的发展。这一组研究通常被称为「解经神学」(Exegetical Theology)。解经神学的形成既非出于偶然,也不是神学家之间明确协定的结果;而是因为这门学科的内在发展法则(此法则乃是根植于其源头),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产生的。
    在为这类科学作分类时,一些统称很容易会获得若干不明确的涵义。它们倾向于变成一些公式,用以表明某些研究,从实用的角度或是按其方法论的原则而言,是属于同类。在许多情况下,除了以实用为目的,将某些分支归属在一起以外,其他的目的,都属凭空幻想。因此,从表面看来,很清楚的就是,虽然许多分支被归类在「解经神学」(Exegetical Theology)这个部门里,但与其中心思想,却仅有一种非常遥远和间接的关系。有一些从属和预备性质的研究,位于圣经神学的边缘,松散地连于这具有生机的中心(organic center)。然而,如果解经神学要成为不仅仅是一些性质不一的研究聚合体,只有实用上的合一,我们就必须期待在其发展的最高峰上,它看似会体现出所有神学核心思想的其中一种必要形式;并且在最严谨的意义上,显出自己是「关于神的知识」。当这件事确实发生在这门科学里,这门科学就会成为「解经神学」这个有机体的中心。

  4. 解经神学、圣经神学、系统神学
    解经神学就是在这个观点下,来讨论「上帝」这个议题的:上帝是自己的启示者和圣经的原始作者。它被自然地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处理圣经是如何形成这问题;另一部分则要处理在圣经形成过程中,上帝如何启示祂自己。我们更进一步注意到,圣经形成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将上帝自我启示的纪录永久传达给全人类。相较于启示本身,圣经的形成似乎是达到其目的的方法。因此,「圣经学」(bibliology)及其附属的研究,并非解经神学的中心,而是为要处理启示本身,在逻辑上,它从属于其他部分。或者,从人的观点来说,所有关于圣经来源的研究和调查、正典的集成、原始的文本以及释经研究(圣经内容乃是藉此得到归纳性的确认),其最终目的,乃是要教导我们上帝自我启示的内容。这些研究都不是以其本身为目的的,其价值的定位和地位的分配,都来自于一个核心性的研究;它们都朝着这核心性的研究推进,也在其中找到本身的终极目的。对解经神学观念提供了一个最适切、最自然的解释和说明的核心性研究,便是「圣经神学」。
    如此,总的来说,圣经神学就是解经神学处理有关上帝启示的部分。它应用了这个部门里所有先前研究的成果。但我们仍然必须努力更准确地判定,在什么意义上来认识此概括的定义。因为这个定义也可以套用在系统神学上,甚至是整个神学上,这个定义对它们来说都是正确的,因为它们都是在处理超自然启示。圣经神学的特性在于:它是从上帝本身启示活动的角度,来讨论启示的形式和内容。换言之,它是在一个主动的意义上处理启示。它把启示视为上帝的活动,并且试图在人力所能及、在我们有限观察能触及的范围内,去理解、追踪、描述这活动。圣经神学将启示的形式和内容都视为上帝工作的一部分和结果。而在系统神学中,虽然也有同样的启示内容,却不是从上帝工作各阶段的角度来看这些内容,而是将其视为给人类工作的素材,人按照逻辑原则,将这些素材分类和系统化。圣经神学在组织并安排这些内容时,只会使用在上帝启示工作的本身里所赐下的方法,而不会使用其他方法。
    由此可见,为了要对「圣经神学」有一个较确定的观念,我们必须试着整合上帝启示工作的一般特质。在这里,如同在其他情形里,唯有透过对结果抱着期待,人方能思想并描述此科学的有机性质。因此,我们不可根据一种「先验的推定」(a priori construction;译按:即不靠感官经验的、纯粹推理的解释)来看待以下的陈述,它们只是在阐明「圣经神学」本身的教导。

註1
译者按:本文是著名的改革宗圣经神学家魏司坚(Geerhardus Vos, 1862-1949;或译:霍志恒)于1894年5月8日,在普林斯顿第一长老教会(The 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of Princeton),就任普林斯顿神学院(Princeton Theological Seminary)圣经神学教席的就职典礼上发表的演说。原著由Anson D. F. Randolph & Co. (New York, 1894) 发行,现在可自由复制传播。这是一篇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演说,向读者充分说明改革宗圣经神学的本质与定义。对于想要深入认识圣经神学的学生来说,更是必读的作品,让我们一窥改革宗圣经神学的堂奥。本文取自:http://www.onthewing.org/user/Doc_Biblical%20Theology%20-%20Vos.pdf(标题为译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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