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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

只要你签过工作,申请过抵押贷款,办过信用卡,买过汽车,你一定知道什么是合同,你也知道这些合同里强制的「祝福」和「诅咒」。当然,并非所有的法律协议都是相同的。合同与遗嘱有着显著的不同,遗嘱使你成为别人遗产的受益人,你不是通过「雇佣」的安排或一个支付程序而得益,你是靠得到一份礼物而受益。

同样地,圣经里有各种不同的约。改革宗神学从圣经中识别出三个至关重要的约。「救赎之约」是以圣子作为中保,圣父、圣子、圣灵在永恒里同意要拣选、救赎、呼召一群百姓(约六39-44 ;十;十七1-5 、9-11 ;罗八28-31 )。亚当是人类在「行为之约」里的头,耶稣基督是祂新造的人在「恩典之约」里的头,其中包括信徒和他们的孩子们。在亚当里,我们继承了罪和败坏,引致死亡,在基督里,我们承受义和新生命,得到永生(罗5:12-21 )。

一个强国把一个小国从入侵的军队中解救出来之后,强国会强行与小国立一个条约。显然,小国没 ​​有资格去协商条约的内容,只能接受约的条款,既有承诺也有威胁:如果他们顺从强国就会得到强国的支持,如果不服从就会被强国毁灭(约的奖励与惩罚)。

我们在上帝与人类在亚当里建立的关系中,清楚地看到这个模式。作为上帝形象的持有者,是附属与上帝的。上帝应许亚当,如果亚当通过试炼,他和他的后裔就会享受永恒祝福(生命树)的权利;如果他背叛,则会受到死亡的威胁。就像国王是他的国立约的头,亚当是整个人类立约的头,当他破坏了这个约,我们就与他一同在罪、败坏和死亡的诅咒下堕落。

然而,从创世记三章15 节起,上帝出人意表所宣布的福音在历史中展开,直到祂在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中应验了祂的应许。我们的「末后的亚当」,耶稣,祂成全了试炼的要求,并且为祂的后裔赢得了吃生命树果子的权利。在创世记三章15 节福音的应许中,上帝设立了不再是根据律法、而是根据应许的恩典之约,祂也建立了一个「开始呼求耶和华的名」(创四26 )的教会。

不像原来与亚当立的约,在创世记第十五章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的约中,上帝作出了所有的应许,并且在一个令人惊讶的异象当中,走过动物的尸体。作为世俗条约的一部分,强国的王会要求小国的王从动物的尸体中间走过,来表明他们接受约的条款和奖罚条例。但是在这里,上帝却承担了全部的责任。在上帝与大卫立的圣约中,很明显地,上帝同样单方面地应许,虽然大卫和他的继承人会不忠心,上帝却永远会让大卫的后裔坐在宝座上,直到那位比大卫更伟大的继承人自己承担起这个责任。

随着恩典之约的继续开展,在西奈山上,上帝也和作为一个国家的以色列人立约。个别的以色列人仍然是通过相信那将要来的弥赛亚而蒙恩称义,但是以色列国家的地位是暂时的和有条件的。在西奈山上,上帝没有作出应许,但是,作为把以色列从埃及解救出来的宗主,祂只是简单地颁布盟约的条款和奖惩:祝福(在应许地上有长久的日子)和诅咒(从土地被「剪除」,被流放进入被掳)。以色列接受了这个条件,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廿四7-8 )国家的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以色列的信实。

「他们却如亚当背约」(何西阿书六7 )。作为上帝的控方律师,因百姓违反了这个国家性的约,先知们带来了上帝的审判。尽管上帝曾经穿过肉块,以确保与亚伯拉罕立的恩典之约,但是祂如今传达了不同的信息,并表示祂要让以色列穿过肉块,并借着被掳(耶卅四1-22 )来承担暂时的审判。然而,在亚伯拉罕恩典之约的基础上,上帝的应许在新约中得到了更新,上帝在赦罪的基础上,应许一个新的创造和一个新的出埃及(耶卅一31-34 )。

当耶稣在那楼房设立主的晚餐时,祂宣告,「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廿六28 )。这不是律法的约(你这样行,就必得存活),而是白白怜悯的约。不像摩西,祂不是把血洒在百姓身上,来确认对他们的誓言,而是用自己的血起誓。祂独自穿过肉块,代替我们承受审判。这是一份礼物,就像最后的遗嘱。其实,希伯来书就是这样把旧约和新约加以对比(来九15-22 )。希伯来书说到这个「永不改变的誓言」是建立在上帝的应许上,而不是建立在人类的活动上(来六17-20 )。保罗也是如此,通过诉诸亚伯拉罕之约,来对比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一个是工作的奖赏,一个是信心的礼物(罗四1-5 )。后来(西奈山)立的约不能废止先前(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加三7-29 ;四21-31 )。


作者/麦克·霍顿
译/Maria Marta;校/骆鸿铭

麦克·霍顿博士(Dr. Michael S. Horton),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系统神学教授;White Horse Inn 电台主持人;Modern Reformation 杂志主编;著有Introducing Covenant Theology 等书。

英文原文地址:http://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coven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