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突然遇到一个基督论和三位一体的严重问题,我糊涂得很,不得不直接问一下。(1)我们如何知道神并不是有三个意志,而这三个意志始终紧密合一?(2)位格的正确定义到底是什么?难道一个位格不包含完整的理性、意志和情感么?意志一般认为是做选择的能力,而我们会谈到位格可以做计划,这样不是一定会牵扯到意志么?(3)如果上帝只有一个意志,那么一些清教徒用来描绘创世前三位一体真神各个位格商讨、决议,订立救赎之约的图画不就不太合适了么?(4)我们已经知道通过圣经上帝各个位格彼此认识、彼此相爱,明显各个位格有各自的理性、情感,虽然是合一的(或者这样说也不对?),却没有各自的意志?
答: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你的问题涉及两个更深层的问题:1. 上帝不可传递属性里很重要的一个属性:单纯性,或纯一性 (simplicity);2. 我们的认知与上帝本体之间的关系,不是单义的,而是类比性的。
单纯性的意思是:上帝不是由部分组成的。上帝不是圣父+圣子+圣灵组成一个上帝,上帝也不是他的属性相加的总和,比如全能+智慧+永恒+良善+公义=上帝。上帝没有部分,上帝是单纯的。单纯性意味着上帝的自存性和不变性,因为上帝的存有不是由存有的可能与存有的动作组成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的,而不是基于部分和组成因才存在。因此,上帝有三个意志的陈述是与单纯性相悖的:圣父的意志+圣子的意志+圣灵的意志=上帝的总意志,这是错误的。从另一个角度讲单纯性,上帝的属性等于上帝的存有。他的属性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减少任何属性,都必然导致形成假神。而上帝不能停止做上帝。因此,上帝的意志就等于上帝的存有。因此,上帝的存有是一,上帝的意志也是一。
从《亚他那修信经》的一段话可以看出来单纯性怎么应用: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同样,我们可以说,圣父意志,圣子意志,圣灵意志,但不是三个意志,而是一个意志。
我们必须在这里提到类比性的认识论。上帝与受造物之间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我们无法先去定义什么是位格,然后套在上帝身上。位格的确包含理性、意志、情感,这是肯定的。但当我们谈论上帝时,三个位格并不导致三个意志,或三个理性,就像《信经》里所提到的,三个永恒者,或者三个全能者等等。怎么会这样?答案是:类比性区分!也就是说,我们通过对人的位格的理解去理解上帝的内在本质,上帝的位格,只能推到一个程度,就无法继续了,必须在圣经的引导下停止,否则就进入了理性主义的圈套,认为可以用头脑完全理解上帝的本质。
那么接下来,问题是,既然如此,救赎之约等教义是否还成立呢?巴特就是因为强调这个“一”而把救赎之约给丢弃了。他认为救赎之约必然导致位格意志的对立,也就破坏了“一”。同样,我认为巴特是走了另一面的极端。当我们谈救赎之约时,谈圣父、圣子、圣灵商讨、决议、立约,依旧是类比性语言。三位格之间需要真的像人类一样“商讨”吗?而且永恒里怎么“商讨”?所以,巴特用单义的形式来看救赎之约所使用的语言,就误解了经院神学家们的用意。
最后,三意志论会导致三神论。这是近代的社会性三位一体(social trinitarianism)的错误。例如莫特曼(Moltmann)和加尔文神学院前院长普拉廷格(Cornelius Plantinga Jr)都是代表。普拉廷格就认为上帝有三个意志,而不是一个意志。他否定单纯性的教义,并且把三位一体完全说理解成,三个独立的神建立起一种团体性的合一,而不是单纯性上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