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分系列之六)
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必不犯罪,从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我们知道,我们是属 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我们也知道, 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约翰这封关于救恩确据的书信像是一部交响曲。紧跟在序曲(1:1-4)之后是以信,爱和顺服为主题的篇章,逐渐推向声音渐高的主乐章,然后以伟大的权柄为尾声来结束。我们现在已经到达终乐章!
高潮
约翰所述的真理属于信仰的主干结构部分,然而又是信徒对永生确据至关重要的部分。这些真理提供了真实基督教信仰的形态和属灵意义。如果有人拒绝这些真理,他就不能正确地宣称拥有永生。这些真理却是以相反的顺序呼应了书信的开头。从永恒的主以身体和救赎的方式进入时间开始,约翰圆满地叙述了重生的人因着耶稣进入永生。这封书信旨在教导信徒确信救恩,这几节经文中包含铿锵有力的论断,还有比这更好的方式来作为总结吗?显然没有!
这里每一个陈述都是以“我们知道”开始,所以基督徒对救恩的确定与他们所拥有的知识是紧密相连的。救恩不是一个不确定的,需要被不断克服的问题。而是稳固,平安,感恩和喜乐的坚定信仰。然而,复数主语“我们”表明在教会的层面,是大公性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是使徒(们)和“普通”信徒所共有的(见罗8:38-39)——再延伸到各地和各年龄层的基督徒。现在我们依次讨论每一项论述。
第十八节
我们知道凡从 神生的,必不犯罪,从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 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这是关于基督徒个体的一节经文。指明基督徒“必不犯罪”是蒙上帝的保守得以在安稳当中。这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因为考虑到人类天性脆弱,再有魔鬼到处游走和活动的情况 。然而约翰说必不犯罪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回忆一下约翰是如何定义罪的。在书信的最开始,他阐述的非常清楚:(1)基督徒既不应该认为自己“无罪”(见1:8),(2)也不应该认为自己“没有犯过罪”(见1:10),(3)也不应该认为自己被允许可以犯罪(见2:1)。这是那些偏离了使徒教训的人所持的观点。相反的,基督徒不会像以前那样犯罪了。更重要的是,他们“必不再犯罪”——什么罪都不犯了——此外,从上帝所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不能害他。
这节经文解释了“怎样得蒙保守”和“为什么得蒙保守”这两个事实。二者都不是出于人的努力和功德,而是完全因着上帝的恩典。第一个事实是,在他们的里面已经发生的——即他们是“从上帝生的”。第二个事实是另外一位“从上帝生的”,持续为他们所完成的——这一位就是耶稣基督。两个翻译为“出生”的动词都是使用被动语气,以此来说明上帝是基督徒重生和圣子道成肉身的动因(agent)。但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两个词是用不同的时态。虽然都是表示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但是指向重生的这个词包含重生及持续的果效,并且是和新生命相符和的。因此约翰继续写道:“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3:6,9)。理解这些否定词的关键在于,动词“犯罪”在这里用的是现在时,为了表明改变了属性的生命进程。也意味着一个重生的新生命是从罪恶辖制中释放出来的,新的本性已经倾向公义并且恨恶残留的罪性。基督徒并不是在一个道德“孤岛”上。因此一个基督徒可以真正“必不犯罪”(posse non peccare)是指偶尔可以抵挡试探和不犯罪。这不是完全没有罪的状态——而是暂时的。
但是这不足以保证基督徒的稳妥,因为那恶者一直寻找,想要抢夺他的“丢失的家具”(可3:27)。这里,牠利用试探引诱信徒犯罪。这些试探可能很强而且持久,因为魔鬼的各样手段都是根据牠熟知各人的软弱而量身定做,圣经上用”火箭”来描述(弗6:16;雅1:14-15)。然而圣子为他们代求,并且阻止邪恶的敌人抢夺上帝的儿女。约翰在这里所用的动词,翻译为“触摸”(“touch”)(译注: 合和本此处译为“害”),在约翰所有的文字中只有另外一处用过这个词,就是在主耶稣复活向玛利亚(Mary Magdalene)显现时对她说:“不要摸我”(约20:17)。主耶稣看顾他的子民——他了解他们的软弱并且知道仇敌的计划和策略——祂以上帝大能和在父神面前的代求来保守他们,甚至在他们软弱跌倒的时候。这一点上我们最熟知的就是发生在彼得身上的事,当耶稣对他说:
主又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 22:31-32 和合本)
第十九节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 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这一节和下一节经文是把基督徒作为一个群体来说的。在前文描述一个人抵挡恶者的情形,在这里按照与上帝的关系或者与恶者的关系扩展为对所有基督徒而言。他们是属于上帝的并且有上帝的形象,世界上的人属于魔鬼,并且所行的也像牠(约8:44)。人类的堕落始于伊甸园,“蛇和女人以及[你的](译注:蛇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创3:15)之间产生敌意的时候,在伤害圣子的人性和粉碎了撒旦的头(3:15)的时候达到高潮。这发生在整个旧约时代(见约伯记和亚3:1)并且持续到撒旦和“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12:17)之间的争战。
基督徒是“属于”上帝或者说“来自于”上帝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因着新生命而来的一切圣洁的思想,愿望,言语和行为都是来自于上帝。人性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恶者引到与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启示相对立的世界观和生活方式中(见弗2:1-3;4:17-19)。
第二十节
我们也知道 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在这节经文中,约翰使用两个动词表达知道(正如我们在第四部分所论述的);虽然这可能仅仅是文体的不同,但这里如果说是有一层不同的含义也是对的,因为约翰在这里分别是指对一个事实的认知和对一个人的认知。他写道“我们知道”和“我们认识那位”。因此,需要对两个含义进行一些区分,乔治·芬德利( G. G. Findlay)在《永生的团契》一书中对此作了很好的总结:
“不是查明一个确凿的真相,而是理解一个无限的事实”(尾注427)。
上帝之子是成了肉身来的(4:2)为了祂可以“借着水”和“借着血”(5:6)——也就是道成肉身成为救赎者。祂受洗标志着祂与罪人处在同样的身份地位,尽管祂从未犯罪不需要悔改;祂却被钉在十字架上,使得顺服上帝达到最高点,祂担当了世人的罪孽和上帝的忿怒,这本是罪人应得的。理解“敬虔的奥秘”使人可以因着与圣子的合一从而与真神上帝联合,这就是永生。
约翰所谓的“偶像”是指什么呢?他用各样的情欲来描述世界上的事(2:15-17)可能和他这里所讲的有关系,因为贪婪的本质就是偶像崇拜。但是不能认为这是约翰的全部想法,因为偶像这个词有非常具体的含义。此外,约翰是犹太人,因此他熟知旧约所有关于偶像的诫命(见出20:3-4,22-23);更重要的是,他住在以弗所,阿耳忒弥斯神庙所在的地方(见徒19:23-27)。因此“偶像”包括真上帝的形象,当然也包括该诫命范围内假神的所有形象。然而约翰同时也是基督徒,所以除了差遣祂的儿子来拯救和差遣圣灵来使人重生的那一位真上帝,其他所有关于上帝的观念也都包含在内(见林前8:4-6)。
结语
这封书信暗示了当时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徒失去了他们救恩的确据,或者对确据的信心大大地动摇了。希望借着约翰在信中所描述和表达的可以使他们恢复信心。也确实应该这样。但那不是一种缺乏恒久信心和在爱里的顺服的自我坚持。如果不是真活上帝的维持,这样的确据就不能持续。因为这是在灵里上帝同在的产物。这是结语劝慰的重点。为了表达属灵的关爱,使徒约翰提醒收信人要记得他们与三位一体上帝的关系,以及与他的关系。虽然这几节经文没有特别提到圣灵,但祂是重生的主导者,使人成为“上帝的儿女”。这样就可以远离那些加增恐惧和怀疑并且使他们力量衰微的偶像。人们家里的佛像何曾仅仅是艺术品?又或者我们教堂里的十字架?耶稣受难像呢?在我们的教会中,用各样可能的技术通过视觉演示显示在屏幕上,是不是时候该遏制这种现象了?另外一位使徒写道:“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 10:14 )。上帝在耶稣基督里启示,祂就是通往永生唯一的道路,若有任何偶像和想法要挑战这个启示的独一性和终极性,都应该弃绝。反而,约翰持守救恩确据的黄金法则是顺从圣灵恩膏的带领。
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
(约翰一书 2:24-27)
作者:海维尔·琼斯(Hywel R. Jones)
译者:王贤
作者简介:海维尔·琼斯(Hywel R. Jones)是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学院(位于埃斯孔迪多Escondido)的实践神学荣誉教授。
英文原文:https://modernreformation.org/resource-library/articles/assurance-in-pr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