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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警告经文?

当前讨论的背景

改革宗圈子中的一些人担心,在成圣教义中过于强调恩典,而对顺服甚至属神的敬畏却不够重视。问题出现了,应该如何解决呢?在谈论基督徒生活中他必须圣洁时,我们应该使用什么语言?律法在我们成圣中扮演什么角色?

毫无疑问,上帝的话语教导了基督徒成圣(圣洁)的道德必要性。希伯来书12:14教导:“你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在基督教的整个历史中,教会一直教导信徒追求圣洁、效法基督的道德必要性。

为了促使信徒走向圣洁,中世纪教会(主后600-1500年)甚至开始教导我们在圣洁的程度上称义(被上帝接纳),我们是通过恩典和与恩典合作而成为圣洁。1547年,这一非官方共识在天特会议上成为教义。今天它仍然是罗马共融教会的教义(官方教导)。这也是十五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第一代重洗派的教义,并成为十八和十九世纪受重洗派影响的一些团体和“圣洁”运动的某些支派的教义——尽管他们表面上是更正教徒。

然而,无论是在中世纪教会、罗马共融教会,还是在“圣洁运动”的教会,这种制度总是无法产生预期的结果。这种失败是有原因的:成圣需要很大的努力,确实需要终极的委身:向自己死,但这是唯独本乎恩典,唯独借着信心,唯独在基督里。在罗马天主教制度下,成圣成了一种工作。他们把我们的行为当成称义(被上帝接纳)的工具因(信心)和根基(义)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改教家指责罗马天主教违背了使徒保罗明确的教导:

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罗马书4:6)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马书11:6)
……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用改革宗的术语来说,中世纪的制度将恩典之约(“女人的后裔必”)变成了行为之约(“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加福音10:28)。此外,从各方面看,中世纪的制度都未能产生预期的结果。第五次拉特朗公会议,在宗教改革的风口浪尖上,宣布西方教会(第9次会议,1514年)承认教会因买卖圣职(西满)和其他形式的不道德行为而败坏。宗教改革之前的1510年,路德访问罗马时,“圣城”的道德败坏如此之大,以至于他感到厌恶,据说他重复了德国的公理:“如果有地狱,罗马就建在它上面。”

宗教改革提供了一种符合圣经的替代方案,但在天特会议上,罗马共融教会“加倍努力”并“全力以赴”(就像赌徒所说的那样)推行通过成圣而称义以及通过恩典和恩典​​合作(行为)的系统。在罗马天主教体系中,成圣不是圣灵做成的。它由注入的恩典开启,但取决于我们的(自由)意志和行为。罗马和抗议辩派(最初的阿民念派)在这里合一。上帝已经尽了祂的本分,现在就轮到我们了。

这就是为什么中世纪教会和紧随其后的罗马天主教转而以威胁和恐惧作为成圣的动机。耶稣在神职人员和平信徒面前被描绘成一位不祥的、神圣的、可怕的法官,而不是一位仁慈的救世主和上帝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毫不奇怪,教会逐渐转向替代中保,转向不断增长(和变化)的死亡、得荣的基督徒(圣徒)的集合,据说他们现在能够听到和回答祷告。当然,其中最伟大的,据说是我们主耶稣的母亲,蒙福的圣母玛利亚。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世纪教会(以及隐含的现代罗马共融教会)虽然肯定了上帝的圣洁和我们的圣洁对于被上帝接纳的必要性,但也承认我们罪人通常无法达到被上帝接纳所必需的圣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神学家教导说,上帝将完美归于我们最大的努力,即使这些努力(圣洁)本质上是不完美的。在现代时期,梵二会议接受了这种观点的版本。

宗教改革摒弃了使用炼狱的恐惧和威胁作为基督徒变得更加成圣的诱因。改革宗全心全意接受了基于基督完全公义的归算而被上帝白白接纳的教义。改革宗一直教导说,圣洁是真正的信仰并与复活的基督联合的必然和自然的结果。改革宗还教导,基督徒道德的客观标准是总结在十诫中,并在新约中表达的上帝的道德律。改革宗一致同意,反律主义者否认十诫的实质内容的持久有效性,就是否认上帝话语的道德教导。

威斯敏斯特神学家们的律法功用以针对英国反律主义者

针对在英国内战期间困扰教会的反律主义者,改革宗承认:

道德律的确永远约束世上所有人,包括称义的人和其他人,每个人都要遵守。遵守道德律的义务,不只是因为其内容的缘故,也是因为创造主上帝的权威,祂颁布了此道德律。基督在福音中,丝毫没有废掉此义务,反更坚固之。

然而,他们承认,道德律,无论是在摩西时期的典型表达或在新约中由我们的主本人或使徒以预表形式表达的,其本身并没有产生圣洁的力量。他们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很早就从马丁·路德那里了解到,上帝的话语对罪人有两种:即律法和福音,或者坏消息和好消息。加尔文在日内瓦的同事兼继任者泰奥多尔·贝扎(Theodore Beza)写道:

我们把上帝的话语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或类型:一个被称为“律法”,另一个被称为“福音”。因为一切都可被归纳在这两大类其中之一里……对律法与福音区分的无知是曾经败坏并正在败坏基督教暴行的主要根源之一。(《基督教信仰》,1558)。

伟大的英国改革宗神学家威廉·帕金斯 (William Perkins)这样描述布道:

应用的基本原则是要知道这段经文是对律法还是对福音的声明。因为在讲道的时候,律法和福音的作用是不同的。律法暴露了罪的病症,作为副作用,刺激并激发了它。但它没有提供任何补救措施。然而,福音不仅教导我们应该怎么做,而且还有圣灵的能力与之联合……律法的陈述表明了需要完美的内在公义,需要通过律法的行为获得永生,需要悖逆律法的罪和应得的咒诅……。相比之下,福音的陈述谈到了基督和祂的福分,以及信心在善行中结果子(The Art of Prophesying,1592,repr.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96, 54-55)。

改革宗知道人类罪孽深重,而律法如此神圣,以至于律法只能指导、规范和定罪。它永远无法产生圣洁。只有基督借着祂的灵,借着真正的信心,借着祂的恩典和福音,在基督徒身上实现新生命的原则。

改革宗神学家和教会用两种圣约表达了律法和福音之间的区别,行为之约(律法)说:“这样行,就必得永生。”和恩典之约(福音)说,“女人的後裔要伤你的头”或“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

《海德堡教理问答》(1563 年)的主要作者乌尔西努(Zacharias Ursinus)以这种方式解释了这些关系:

律法与福音之区别如何?

答:律法包含了上帝在创造时与人类里的自然之约(covenant of nature),即这是给人类的一个自然标记,要求我们对上帝完全顺服。它应许那些遵行它的人永生,不遵行的人永刑。而福音则包含恩典之约,即完全无法在自然之下知道它。此约向我们宣告在基督里律法所要求的义已经实现,我们藉着基督的灵被挽救。对那些信靠他的人,它因基督的缘故白白应许他们永生。(《乌尔西努大要理问答》 Larger Catechism,Q. 36)。

改革宗总是把他们对圣洁的理解和敬虔成长的过程建立在恩典之约中,而不是在行为之约中。这就是为什么《海德堡教理问答》分为三个部分:罪恶(律法)、恩典(福音) 、 和感恩(成圣)。基督徒的生活总是从成圣中流露出来。它是由律法所规范,但它是通过恩典和传讲福音与执行福音圣礼——洗礼和圣餐中宣布的好消息所赋予的。

与罗马教徒通过恐惧促进圣洁的方法相反,《海德堡教理问答》第52问教导:

52. 基督“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这对你有什么安慰?

答:使我在诸般的忧愁和逼迫之中,昂首仰望将来必要从天降临,施行审判的那一位,他曾在上帝的审判台前,代我献上了自己,除去了我一切的咒诅;那时,他要判定他和我一切的仇敌有罪,把他们撇弃在永远的沉沦中,却要把我和一切选民都带到他自己那里,享受天上的福乐和荣耀。

对信徒来说,所有的债都已付清,基督完美的(恩惠)功劳已归于他们,最后的审判不是恐惧或恐惧的来源,而是安慰的来源。公义已经成就了。行为之约已经完成。成圣的果子是我们被上帝白白接纳的自然和必要的结果。圣灵在我们里面工作。用《比利时信条》的话来说:

这些工作出自信心的善根,在上面前是善良、可喜悦的。它们之所以被分别为圣乃是藉着上帝的恩典,但是对于我们的称义却算不了什么。因为我们称义乃是藉着在基督里的信心,甚至在我们做任何善行之前就已经称义了。否则,它们就不是善行,正如在有好树之前不会有好果子一样。

我们“行善”,但“我们并不是靠善行得救,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受到我们肉体的污染,都是当受上帝惩罚的。”(比利时信条第24条)。作为更正教徒,我们不必假装我们在今生已经或将要完全成圣了。

尽管如此,事实仍然是圣经中有警告性的经文,在新约中,是对新约教会说的。那些警告经文是上帝的话语,我们忽视它们会带来危险。

《威斯敏斯特信条》19:6-7直接谈到如何正确使用律法来激励信徒达到极大的圣洁和顺服。第6节的第一部分解决了这个简短系列的一个负担,即使用律法而不将信徒置于行为之约之下的问题。他们肯定(我们也一同肯定)

虽然真信徒不在作为行为之约的律法之下,藉此称义或被定罪,可是这律法对于他们以及别人都大有用处,

神学家们认识到确实有可能错用律法,尽管是出于好意,通过错用将信徒置于行为之约之下。当我们使用律法,若我们对基督徒有条件地传讲律法:”只要你(以你自己的身份)去行善事,上帝就会认可你”。错用的情况就会发生。我们使用律法,应该将律法作为神圣的限定规范。在教导功用中,律法驱使不信的罪人归向救主基督,而在规范功用中,律法为基督徒生活确立了道德界限(甚至在《海德堡要理问答》第115问:“使我们可以越来越多地知道我们的罪性”——这里也有律法的教导功用)

例如,考虑一下希伯来书12:14的语言和”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这不是作为一个条件来表达的,”如果你是圣洁的,那么你就能见到主”。这里有一个命令:”寻求平安和圣洁”。没有圣洁就不能见主,这是一个事实,但如果我们将这一真理表达为一个条件,与基督联合的信徒必须满足这一条件,唯独恩典,唯独信心(Solea gratia, sola fide),那么多少圣洁才够呢?当然,上帝的圣洁是无限的,因此我们的圣洁也必须是无限的。在今生,谁的圣洁是无限的?没有人的圣洁能满足这个测试。这个三段论的后果很难忽视:

  1. 上帝要求完全的圣洁作为见祂的条件
  2. 我的圣洁并不完美
  3. 因此,我不会再见到祂

我们可能会采取的下一步行动是做出一些让步:“当然,上帝并不期望你的圣洁实际上是完美的。祂已经准备好接受你的最大努力。”

现在我们已经完全回归到中世纪的情谊功德(congruent merit)教义,宗教改革使我们摆脱了这种教义。当然,问题在于圣经中的所有证据都告诉我们,上帝确实期待完全的圣洁。读过《利未记》的人都不会认为上帝会对不完美的东西感到满意。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是认识到“如果……那么if…then”和“因为……所以做do…because”之间的区别。中世纪和罗马教派的计划设置了致命的条件:为了获得(或保持)恩宠而顺服。更正教徒则设立了恩典产生的结果。我们更正教徒寻求在基督的恩典中,与基督联合的顺服,因为我们已经被救赎,因为我们被赋予新的生命。

所以,因为我们已经被救赎,我们应该确认《威敏斯特信条》(19.6)并承认上帝道德律的持久有效性:作为人生的标准,既将上帝的旨意和人生的责任指示[信徒]”因为,按照上帝的旨意,“便指导并约束他们照着去行。”

它还有另一个功能,我们在《海德堡教理问答》的第一部分中观察到。较早的作者有时使用“带来羞耻(elenctic)”一词来描述这种律法的功用。这是一个形容词,源自提摩太后书4:2中使用的希腊词,意思是“责备”。这在本质上与它在律法的教导应用中发挥的功用相同,有时被描述为律法的第一功用,因为上帝用它来把不信的人引向基督。它使我们确信我们内心里面的不信,并驱使我们回到基督那里,然后通过以下方式达到圣洁。

并且他们藉此既发现他们的本性、心思和生活的罪污,就因自省而对自己的罪更加认识、差愧、恨恶,并更清楚地知道他们对基督及其完美顺服的需要。

这是标准的改革宗教义。这是路德、加尔文、贝扎以及他们与大会之间的改革宗作者的教导。

《威敏斯特信条》是在相当大的社会动荡时期写成的——内战会造成这种情况。也有不小的神学动荡。现代浸礼会运动正在发展,它挑战了圣礼的现状。有安静主义(quietist)运动和极端严格主义者(extreme rigorists)和反律主义者(以及被认为是反律主义者)。为了说明这一点,神学家们肯定(我们一同肯定),

[道德律]对重生者也有用处,因它禁止犯罪,抑制他们的败坏;而它的警戒表明他们虽然免于律法所警戒的咒诅,但他们当知,自己因所犯的罪也应受什么惩罚,为罪今生要受什么痛苦。照样,律法的应许向他们表明上帝是嘉许顺服的,虽然律法不被看作行为之约,可用来使人配得祝福),但他们若遵守律法就可以期望得到什么样的祝福;所以人因律法鼓励行善、胁止作恶而扬善弃恶,并不表明他是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强调】

这只不过是将他们已经所说过的进行详细说明。我们(追随一个世纪前的墨兰顿)称之为“律法的第三功用”,有教导和规范的一面。人们应该经历的恐惧是害怕被发现在上帝白白的恩典和基督完全的公义之外。

根据教会的教导,道德律确实威胁到我们,但并不是说我们仍然在诅咒之下。我们不是。任何人若建议或暗示信徒,单靠恩典,单靠信心,在祂完全的公义中与基督联合的信徒,可能会再次被置于咒诅之下,这近乎亵渎。它破坏了基督已完成的工作。我们反对的这个错误正是罗马教徒接受的,它确实将信徒重新置于律法的诅咒之下。“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我们中谁做了一切?我们谁都没有。因此,如果这是被上帝接纳的条件,我们都必然受到诅咒。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后面的三节经文中赶紧提醒我们:“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神学家们解释说,在信徒的生活中使用威胁是为了提醒他,他已经脱离了那些。律法的威胁,咒诅的提醒,通过提醒我们已被拯救出来的事情,并通过向我们说明上帝多么渴望敬虔,来鼓励我们顺服,但它们不是通过将我们置于危险的状态中来做到这一点。威胁和咒诅功能上的这种区别对于它们的正确使用是至关重要的,就像律法和福音的区分一样。

最后,《威斯敏斯特信条》19.7以对法律的第三功用的辩护结束:

以上所述律法的用处与福音的恩典不仅不相矛盾,反而是密切契合;基督的灵降服人的意志,并使人的意志能够自由自在、甘心乐意地去行上帝要人去行的事,也就是上帝在律法中所显明的旨意。

我们应该观察神学家们通过区分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在圣约方面是如何仔细区分律法和福音的。他们使用律法作为规范和教师,总是为了驱使罪人看到他们需要救主,并通过在基督面前寻求上帝的恩惠,并在祂的灵的帮助下寻求敬虔,圣灵运行(作用)于人的意志,使其“密切契合”上帝的固定道德要求。这里的关键词是“使enabling”。圣灵通过“正当使用通常的外在方式”(《威斯敏斯特信条》1.7)逐渐使我们的意志与祂的旨意一致。

看看一些警告经文

新约中的某些经文可能被称为“警告经文”。我想到的第一段经文是希伯来书第4章中对那些受到诱惑回到犹太教、接受摩西仪式,甚至完全放弃基督的犹太人和外邦基督徒的严厉警告。对这样的人,牧师(传道)写道:

就当畏惧,免得我们中间或有人似乎是赶不上了。

如果我们停在希伯来书4:1,我们可能会将这段经文解释为对敬虔或顺服的劝勉,作为获得应许的条件,但那是错误的。传道人继续教导:

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

这里的危险是不信。以色列人听到传讲给他们的福音,他们未能进入救赎的余地。今天也存在同样的危险。必须恁着信心接受这个消息!而且,保罗牧师赶紧在以弗所书第2章补充说,信心是上帝的恩赐。

希伯来书第10章可能包含新约中最强烈的“警告”经文之一。第26-27节: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在整个新约中,几乎没有比这更可怕的经文了。它似乎试图通过使用最终审判的威胁来驱使我们成圣。然而,如果我们再扩展上下文,情况就会发生很大变化。考虑一下这个“警告”经文上方的经文:

因此,弟兄们,既然我们有信心借着耶稣的宝血,借着祂借着幔子,就是借着祂的肉体,为我们开启的新的、活泼的道路,进入圣所,又因为我们有一位伟大的祭司在神的殿,让我们以真诚的心,满怀信心地亲近,从罪恶的良心中洗净我们的心,用纯净的水清洗我们的身体。让我们坚定不移地承认我们的希望,因为那应许的人是信实的。让我们考虑如何激发彼此的爱和善行,而不是像某些人的习惯那样忽视聚会,而是相互鼓励,尤其是当您看到这一天临近时。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

在第19-25节,传道人对希伯来基督徒以确据、信心和确定的福音应许开始,即所有相信耶稣的人都可以通过藉着基督完成的工作和公义,白白和完全地进入进入耶稣所在的天上至圣所。

因此,他们(我们也一起)应根据福音来过基督徒生活。在基督里的信仰的结果之一是在安息日聚集在一起,进行公共崇拜。因为有些人受到诱惑,想回到摩西,回到预表和影子那里,所以他们不参加基督徒的敬拜(也许是为了在犹太人的安息日去犹太教会堂?)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传道人警告不悔改的危险,即不悔改犯罪。这里的罪是背离基督和祂的福音。换句话说,我们不能简单地在空白处填上任何罪,然后对别人摇手说:“停止做x,否则你会失去上帝的接纳。”

这不是这段警告经文所教导或暗示的。下面的经文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他提醒这些新约的信徒,在摩西的带领下,那些背道的人发生了什么。他写到:

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谁处于这样的危险之中?正是这些人,已经开始加入圣约团体(他在第6章写道“被光照”,也许是对洗礼的隐喻),“觉悟来世权能”而现在已经离开的人从他们的信仰表白。

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希伯来书》还是圣经的其余部分,都不知道什么盟约异象这愚蠢教义,即通过洗礼创造与基督的联合,并通过恩典和与恩典的合作得以持守。这与罗马天主教的司祭主义(sacerdotalism)有关,而不是与圣经有关,圣经从未教导割礼或洗礼有能力与基督建立真正的甚至是暂时的联合。事实上,使徒保罗肯定地拒绝了犹太化(Judaizing)赋予割礼比割礼本身更多能力的企图。参见加拉太书和歌罗西书。

盟约异象主义者之所以犯这错误,因为他们拒绝圣经教导,即在同一个恩典之约中可以有两种方式:内部的和外部的(罗马书2:28)。我曾就“洗礼和基督的福分(Baptism and the Benefits of Christ)”问题写过一篇文章,可在《认信长老会》期刊上免费在线阅读。

简而言之,在可见的圣约团体中,在教会中,有些人与恩典之约和基督只有外在的关系。他们自称有信心,但他们却缺乏唯有圣灵赐予的新生命。

我们可以正确地称他们为背道者,他们声称有信心,却背弃了基督。他们是在可见的圣约团体中。他们确实领受了记号。他们确实宣称有信心,但正如约翰所教导:”他们离开了我们,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约翰一书2:19)。他们从未与基督联合。

这样的背道者(如上文所定义)应该对上帝的圣怒感到恐惧。耶稣已经倾倒了圣约的圣血,不是在碗里或在门框上,而是在十字架上,而死亡天使已经越过所有只凭信心被那公义和圣洁的圣血所覆盖的人。然而,所有那些没有被基督的义遮盖的人,无论是在有形教会的会众里还是在教会之外的人,都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

然而,真正的信徒,单靠恩典,单靠信心(sola gratia,sola fide)与基督联合,就没有这种危险。基督徒同时是罪人和义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正如保罗在罗马书7-8章所教导的,我们犯罪,我们悔改,我们在上帝面前谦卑承认,我们在基督里寻求并接受祂的宽恕。正如他在罗马书第6章所教导的,我们要靠着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之灵的力量来治死那罪。

希伯来人的传道者不认为一个真信徒可能会沉沦,然而他确实知道那些已经告白信仰的人,他们与恩典之约只有外在的关系(罗2:28),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因信与基督联合。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他们在同一个恩典之约的治理中共存。

一个已经告白信仰但实际上还不是信徒的人,不能被重新置于行为之约之下,因为他从未离开过它。他仍然在行为之约之下,有义务产生“完全和个人的顺服”(《威斯敏斯特信条》7.1)。非从圣灵所造的新生命流淌出来的信仰告白是假的。这样的人仍然有义务产生律法所要求的完全公义。然而,一个信徒已经凭着基督的完美公义的归算,满足了这个要求。

希伯来书第12章的警告

希伯来书第12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模式,可以将福音、律法的第三功用(规范性使用)和警告联系起来。传道人在本章开始时敦促信徒“放下各样的重担和脱去罪”(第1节)。为了激励我们在成圣的挣扎中坚忍,他提醒我们我们“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我们不需要确切地了解这些见证人是谁,就能理解他们的作用。这见证人他也指着基督,在死亡中坚忍,复活并升天。他把我们与罪的争战建立在基督身上,因衪”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第2节)。

他提醒我们,无论是在客西马尼园还是在十字架上,我们的主都抵挡罪到流血的地步(第4节)。与我们自己的属灵懒惰形成鲜明对比。

他称这种与罪的争战是“主的管教”(第5节)。我们不应将这种天父的管教解释为上帝不喜欢的标志(好像他的天父关怀的唯一标志是地上的繁荣),而是将其解释为上帝在基督里对我们的爱(第5-11节)。正如我们有地上的父亲管教我们,因为他们爱我们(通常情况下),为了我们的好处(在我的情况下肯定是这样),所以更真实的是,天父有时会责罚我们,以驱使我们看到我们的罪,看到我们对基督的需要,并寻求向罪死而向基督而活。有时,主甚至可能让我们不再感觉到祂的同在。在这样的责罚中,我们继续信靠主,守候,并使用祂为我们的灵命成长指定的方式:福音的传讲、圣礼和祷告。

在第18-24节,传道人提醒我们上帝令人敬畏的圣洁。这个提醒的目的是让我们对我们的圣洁上帝产生一种应有的敬畏感——这是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的——但是请注意,希伯来书12:18-21说“我们原不是来到”黑暗的,可怕的旧约山。他提醒我们,相反,在新约中,凭着信心,来到

锡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里有千万的天使…

这是一幅更为乐观、令人鼓舞的画面。

然而,上帝正是圣洁的。正如他所说,我们已经到了

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有新约的中保耶稣,还有祂所洒的血。这血所传的信息比亚伯的血所传的更美。

山巅上的人,可以说是为我们献出生命的人,我们的中保。

有与新约山有关的危险。我们这些听见的人,自称有信心的人,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第25节)。现在我们正处于应验的时期,不信的危险就更大了——“如果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就更不能逃罪。”下一个“声音”(第26节)不单要震动地,还要震动天!

我们相信的人应该为“得了不能震动的国”(第28节)而感恩。作为被救赎的人,我们要“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上帝乃是烈火。”

如果我们查看新约中的其他警告经文,我们会发现相同的模式反复出现。彼得前书并非警告信徒如果没有全然成圣就可能会跌倒。那是让信徒回到行为之约之下,这是不可能的。相反,彼得警告他们,例如,如果他们与民政当局有麻烦,那就做一名基督徒而不是做一个白痴(违反民事法律)。他提醒他们耶稣即将在最后的洪水中回归,就像洪水会使万物回归本然。因此,鉴于这一现实,我们应该准备好耐心地受苦。

犹大警告假教师和其他假基督徒,他们自称有信心,其实是伪君子。他们给会众带来了危险。我们不知道谁是选民,谁不是选民。我们不能自以为是。上帝通过施恩具来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警惕,以免这种狼进入会众,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有教会纪律的程序(马太福音18章)。

我们的主亲自使用了警告和奖赏的应许,但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它们?想想祂在马太福音6:2-4中的教导:

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面前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很明显,祂想让我们做一件事(给有需要的人)而不做另一件事(以炫耀的方式这样做)。然而,祂是否设立了一个有条件的奖励结制,如果我们适当地给予,我们就会得到奖励(不管那是什么),但如果我们不满足条件,我们就不会得到奖励?

不,主不是这样吩咐的。这种解读是本系列文章前面提到的一个例子,就是设置错误的条件并将它们强加于文本。我们的主正在对比两种不同的态度和意图。炫耀的施舍者对有需要的人没有爱。他的愿望是得到认可。当他炫耀性地施舍时,他得到认可,从而得到他的奖赏,如其所是。相比之下,暗中施舍者这样做是出于对上帝在基督里给他的恩赐的感激之情。他还有另一个秘密奖赏:耶稣这礼物。他并不是因为他施舍了礼物而拥有礼物,而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礼物而暗中施舍。这里没有“如果……那么”被上帝接纳的条件。这是一个典型的“是”(“情况就是这样”)的例子,有些人会把它颠倒过来,变成“如果”。

当我们把耶稣的话语转化成被上帝接纳的条件时,我们就错过了他的观点。在上下文中,他描述的是信和不信之间的对立,是产生果实的真信心和产生死行为的伪君子之间的对立。耶稣描述的是真信心,并规定了由此发出的行为。这里的警告是要确保我们有我们所信的真信心,要确保我们不是伪君子。这是一个有益的警告。

新约中有一些警告经文,但必须结合上下文阅读。必须按照它们的本意来阅读。孤立地看,它们可以形成一个令人生畏和过度恐惧的条件清单,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被上帝接纳。然而,这一类经文的初衷从来就不是以这种方式来理解或应用。

解开警告经文的关键是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之间的区别。这不是一个使经文消失的公式。而是在上下文中解读这些经文的合乎圣经的方式,并有效地应用它们以效法基督。

现在我对传道人有一个劝勉:弟兄们,我们渴望在我们的人民中成圣是很好的。然而,当我们所做的那样,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地做出这种基本的、符合圣经的区分。我们要定期花一些时间向我们的会众解释,并在处理新约警告经文时牢记这一区分,这样会极大地帮助我们的会众。当我们的传道人没有做到这一点时,我们就无意中将我们的人民重新置于行为之约下,永远无法在他们身上产生我们都热切希望并祈祷看到的圣洁。

救赎我们的上帝也在用祂的灵使我们成圣,在我们里面动工,使我们爱祂的神圣律法,使我们效法基督。凭借我们被赋予的圣灵的能力,我们必须与罪征战,越来越认识到上帝的圣洁,并使我们的意愿与祂的圣洁一致。今生我们只会有一个开端,即使是不完全的,但让我们有这个开端:“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

英文原文:https://heidelblog.net/2012/10/how-should-we-view-the-warning-passages/

作者:司考特·克拉克博士(Dr. R. Scott Clark);翻译:Julia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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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特·克拉克博士(Dr. R. Scott Clark),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教会历史与历史神学教授;曾任教于惠顿学院(Wheaton College)、改革宗神学院杰克逊校区(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 Jackson)、协和大学(Concordia University)等多所院校;著有 Recovering the Reformed ConfessionCaspar Olevian and the Substance of the Covenant 等书;其个人博客为Heidelblog

克拉克博士毕业于加州威敏斯特神学院获道学硕士(M.Div),  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St Anne’s College, Oxford University)获哲学博士 (D.Phil)。1988-98年期间为美国改革宗教会(RCUS)牧师,自1998年后为北美联合改革宗教会(URCNA)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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