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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福音性悔改

1717年,在苏格兰小镇区会上(由地域性教会长老们所组成)对于一个人的神学性考察,是如何造成了苏格兰教会牧师间根深蒂固的神学分裂,甚至连日后所产生的运动都依旧对今日的教会有所关联?简单来说,事件的导火索有关“奧赫特拉德信条”(Auchterarder Creed)——一则由长老们询问前来被按立的人员认同或是拒绝的言论。虽然可能措辞不佳,但这则言论说道:

      “宣称我们必须离弃罪才能来到基督面前,这一教导是不正确也不正统的看法。”(It is not sound and orthodox to teach that we must forsake sin in order to our coming to Christ.)

这一特定问题毋庸置疑地揭露了当时苏格兰教会中牧师们的看法,对于悔改在那些为着赦罪与救赎而来到基督面前之人生命中的地位。认同奧赫特拉德信经的人们担心反对者们会将悔改看作恩典之约的律法性条件(legal condition。换句话说,那些拒绝信条的人们,会教导罪人得到赦罪与福音恩惠而被基督接纳的必要条件是自身道德层面的改善。那些认同信条的人们想要强调上帝对于一切为救赎而来到祂面前之人那白白的恩典。他们也当然强调了悔改,如同基督里信心的另一面,是获得圣约祝福的绝对必要条件。不同的是,他们将其看为圣约的福音性条件(evangelical condition,而不是律法性条件。他们清楚承认,借着信心,为了赦罪并与神和好而到基督那里的人们同时也是充满悔改的。但认同信条的人们会表明人们悔改不是为着(in order to来到基督这里。那些认同信条的人们曾被称为“精髓者们”(Marrow Men)。而反对信条的则被人熟知为“新律法主义者们”(Neonomians)。

那认同信条的人里面则有托马斯.波士顿(Thomas Boston),拉尔夫.俄斯金(Ralph Erskine),埃比尼泽.俄斯金(Ebenezer Erskine),与约翰.科洪(John Colquhoun)。他们因着忠于西敏大会成员,爱德华.费雪(Edward Fisher)书中的神学立场,而被知晓为“精髓者们”。那本书的名称则是《现代神学精髓》(The Marrow of Modern Divinity)。这本书被波士顿视为珍宝,并成为了苏格兰教会内两派牧师间神学争论的源头。苏格兰教会最终将此书列为了禁书,并禁止教会内部的牧师们同教区居民们对此进行阅读。波士顿随后对《精髓》的内容附上了自己的笔记,并出版了带有自己笔记的版本。他会这样说:“苏格兰教会也许禁止了精髓,但他们可没有禁止带有波士顿笔记的精髓!”

精髓之争含有神学上对于律法与福音的区分,律法主义与反律主义,好行为在恩典之约中地位,福音白白的邀请,并对一系列相关的重要神学议题的论述。然而,奧赫特拉德信条争论的中心则是关乎恩典之约中悔改的本质。悔改究竟是我们来到基督前的律法性条件,还是神的恩典与福音性条件呢?在他们诸多的作品中,“精髓者们”展示了律法性福音性悔改的对比。

例如,约翰.科洪在他的《福音性悔改》(Evangelical Repentance)一书中如此定义律法性悔改

      “律法性悔改是一种懊悔,在律法主义者的心中因着他对违背上帝诫命的恐惧,特别是自己滔天罪行将会导致永刑的下场而产生……而且,在自己律法式性情的统治下,他设想悔改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为自己所冒犯的无限威严者面前为自己的一切罪行所赎罪。[1]

他接着解释道福音性悔改的本质:

      福音性悔改……是一种由基督的灵所植入在灵魂中带有恩典性的原则与习性,借着加以使用使重生信主的罪人,深深地意识到自己难以计数的罪恶与众多罪行所产生的过失,从而真正的在主面前谦卑并痛悔……这种因罪而有的属神的忧愁与圣洁的憎恶,来源于灵里对神在基督里赦罪恩惠的发掘,并源自对祂恩惠的信靠。[2]

科洪对于福音性悔改的解释完全跟随了西敏小要理问答对于“悔改以致得生”的教导。85问:“为使我们能以逃脱因罪所当受之神的忿怒和咒诅,神吩咐我们做什么?” 答:“为要逃脱因罪所当受的忿怒和咒诅,神吩咐我们信服耶稣基督──悔改以致得生,并勤用基督所设立的一切外在蒙恩的管道,好叫救赎的益处归于我们。”

西敏大会的成员清晰地教导悔改是圣约祝福的要求(条件)。那么,我们应如何正确的看待这“悔改以致得生”的本质与其在圣约祝福的福音性要求里所扮演的角色呢?在西敏小要理问答的第87问的回答中,他们解释为:

      悔改以致得生是神所赐的得救恩典;一个真实觉悟自己有罪,而又确知神在基督里之怜悯的罪人,就会因此为罪忧伤痛悔,恨恶并离弃自己的罪,而归向神,立志竭力重新顺服。

请留意“悔改以致得生”或福音性悔改在回答中所展现的不同方面:

第一,福音性悔改是得救恩典。悔改不是律法性或是功德性的。它不是我们可以凭自己所产生的。而是上帝借着圣灵植入在祂子民灵魂里的恩典性礼物。

第二,福音性悔改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罪有着真实的感受。这必定包含了对于罪与其丑陋的认知。真悔改开始于承认我们因违背了上帝的一切诫命而是有罪的。如科洪所说,这个人必须是“深深地意识到自己难以计数的罪恶与众多罪行所产生的过失”。离了这个就没有真悔改。

第三,福音性悔改是由“确知神在基督里之怜悯”所唤醒。任何真悔改能在我们的生命中出现,都唯独因着我们认识到基督为罪人被钉十字架,并祂对罪人白白的接纳与欢迎。对上帝在基督里莫大恩惠的看见促使了真正的悔改。就像理查德.薛伯斯(Richard Sibbes)生动地描述那样,它看见了“基督里的恩惠远超过我们里面的罪”。没有这个,任何顶着“悔改”的帽子都不过是一种缺乏神在基督的得救恩典,而产生有关道德改良的律法性尝试罢了。

第四,福音性悔改包含了得救之人灵魂中对罪的忧伤与憎恶。这就是使徒保罗曾口中“依着神的意思忧愁”而在灵魂中所产生的果效。我们会因自己犯罪冒犯了神而忧伤,胜过我们因自己的罪而要承受暂时性后果的忧伤。前者生出以致得救的懊悔,而后者则产生叫人死的忧愁(林后7:10)。

最后,福音性悔改使我们能够“离弃自己的罪,而归向神,立志竭力重新顺服”。真悔改包括离弃罪与归向神。犹如浪子意识到,“我要返回我父的家”,因此悔改的罪人也同样从罪中逃离而奔向天父爱与怜悯的双臂中。当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临到罪人时,他将回应上帝对于归回的呼喊(结18:30,32)。福音性悔改的果子将成为真实的,被恩典所驱使,由感恩所促成的在神面前的顺服。

福音性悔改不是那些通过信心而来到耶稣基督面前之人的一次性经历。反而,因信靠基督,我们将会花上一生的时间为残留的罪而悔改(罗7:15-20;约一1:8-2:2)。若最初的悔改真正预备了我们将被基督所接纳,那我们必须承认这悔改的本质是完美无瑕的。但悔改不是一种律法性的条件,诱使基督来接纳我们;反而,这是上帝赐予那些为着赦免与能力而来到基督那里之人的持续性恩典。


作者:尼古拉斯·拜兹革(Nicholas T. Batzig),是南卡,查尔斯顿市Church Creek PCA教会的主任牧师,林格尼尔事工的编辑。

译者:王童蛟

这篇文章原文是在2019年10月在Tabletalk上发表。


[1] John Colquhoun, Evangelical Repentance (West Linn, Ore.: Monergism, 2011), PDF, accessed August 19, 2019, http://www.monergism.com/thethreshold/sdg/colquhoun/Evangelical%20Repentance%20-%20John%20Colquhoun.pdf.

[2] Colquhoun, Evangelical Repen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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