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论律法与福音的区别

按照保罗在别的地方所提到的律法之义与福音之义的对立(antithesis between Legal and Gospel righteousness),一切行为,不论加上何种名称,都被排除在外(加3:11,12)因为他告诉我们,所谓律法之义,是说一个人实践了律法的命令而得救,但信心之义是在于相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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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本质

宗教改革辩论的核心是唯独因信称义。然而关于「唯独信心」讨论的重点则聚焦在第一个词上:唯独。我们都知道,改教家们教导称义是唯独因着信心,而罗马天主教则认为称义是因着信心加上善行。看起来两边似乎都肯定了信心的重要性,唯一不同的地方是要不要加上其他什么来确保称义。双方都肯定信心的必要性,这的确没错,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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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拯救

真正的基督徒绝不相信所有宗教都一样。只要诚实地面对人类的状况,我们无法回避罪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看不到自己的罪,我们就不可能看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在上帝的面前,我们的罪导致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必须把罪所引发的罪咎除去。亚当的原罪和我们的本罪已经使我们在上帝面前被定罪,只配得到谴责和惩罚。我们需要被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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