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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中的福音在哪里?

“他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雅歌》2:4)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装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路得的故事常常被讲得像圣经中的童话故事。一个来自陌生国家的贫穷、年轻的寡妇跟随她丧偶的婆婆来到一片新的土地。当她在田里辛勤工作为她们两人提供食物时,她吸引了未婚的富有地主的目光。在田间相遇后,她的婆婆(仙女教母)炮制了一个计划,以锁定英俊的地主(王子)。这个大胆的预谋成功了! 故事以一场(皇家)婚礼和一个婴儿结束,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故事,但这是我们应该从路得记中得到的东西吗?除了将路得与大卫王并最终与耶稣联系在一起的王室家谱之外,圣经中的记载是如何将我们指向基督和福音的?路得记充满了丰富的救恩和救赎的福音主题。

关于以色列的寓言

在最近的主日学课程中,我的牧师指出,《路得记》实际上是拿俄米的故事。拿俄米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孩子,”痛苦 “地回到了以色列,内心空虚,饱受折磨。

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玛拉,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满满地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地回来。耶和华降祸于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这样,你们为何还叫我拿俄米呢?《路得记》1:20-21

路得记以拿俄米的处境完全逆转而结束。拿俄米得到了祝福,得到了恢复,也得到了荣耀。

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路得记》4:14-16

路得记从头到尾都是拿俄米的故事,而拿俄米的故事是以色列历史的真实比喻。当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时,上帝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服从上帝的命令,他们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这块土地将得到祝福。如果他们不服从,这块土地就会变得荒凉和贫瘠,他们会被敌人带走(申命记28)。上帝还承诺,当他们不听话,所有这些可怕的事情发生后,他将恢复他们并祝福他们(申命记30:1-7)。

拿俄米的生活反映了这些应许和事件。路得记中的事件发生在士师时代,当时 “每个人都做自己眼中正确的事”(士师记21:25)。人民和土地经历了不顺从、诅咒、悔改和恢复的循环。拿俄米和她的家人因为饥荒离开了以色列,这应该是上帝的惩罚之一。他们在异国他乡生活了一段时间,远离了应许之地。当拿俄米回来时,神已经恢复了土地,并再次给了他的子民食物(路得记1:6)。但拿俄米仍然感到失落和空虚。她没有丈夫,没有儿子,没有人供养她。

路得的故事是关于拿俄米的救赎和恢复。路得和波阿斯的行动都是为了救赎和拯救拿俄米。波阿斯是一个亲属救赎者。利未人的法律规定,近亲要赎回贫穷的以色列人出售的财产,以防止土地–他们的遗产–丢失(利25:25-28)。波阿斯以两种方式介入赎回拿俄米的继承权。他从拿俄米那里买下土地,并与路得结婚,这样她就可以有一个孩子,代替她的第一任丈夫–拿俄米的儿子继承遗产(路得记4:9-10)。

指向基督和祂的福音

我们很容易看到波阿斯是如何将我们指向耶稣和福音的。作为一个救赎者,他是基督的一个预表。波阿斯与路得的互动与耶稣在马可福音第五章中对妇女的医治之间有一个有趣的平行。在路得记第2章中,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里拾荒。波阿斯看到她,对她亲切地说:”我的女儿,你要仔细听。不要到别的地里去拾,也不要从这块地里走,要在这里和我的女仆们在一起”(路得记2:8)。在马可福音第五章中,耶稣对那个大出血的妇女说:”女儿,你的信心使你痊愈了,你可以安心地去治你的病”(马可福音5:34)。在这两段经文中,救赎者温柔地称不洁的女人为 “女儿”,并为她提供保护和地位。

路得也是基督的一个预表。她牺牲自己来救赎和供养拿俄米。路得并不是非要和拿俄米在一起不可,她可以像俄尔巴一样选择回到自己的民族和神那里。但她选择抛开一切,跟随拿俄米,跟随神。在以色列,路得努力为拿俄米提供食物,把她采摘的谷物带回家交给拿俄米(路得记2:18)。

最后,当路得向波阿斯求婚时,这并不是一场爱情比赛。她呼吁他作为拿俄米的亲属救赎者,与她结婚(路得记3:9)。路得可以结婚或保持单身,但她选择嫁给波阿斯,以赎回拿俄米的遗产。当路得的儿子出生时,婴儿被放在拿俄米的腿上,被称为拿俄米的儿子(路得记4:17)。路得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关系,给拿俄米一个儿子和遗产。多么具有牺牲精神的爱啊!

上帝给我们讲路得和拿俄米的故事,是为了让他的子民为耶稣和他的救赎工作做好准备。耶稣是最终的亲属救主,他拯救了他的子民并给他们遗产。他也是新郎,有一天将为他的新娘–教会回来。在某些方面,路得记是一个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关于路得对拿俄米的爱的故事,但它也是一个关于上帝对他的子民的爱的故事,在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的生活中得到体现。

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启示录 19:7 和合本)

脚注:

  1. 见托德-波尔多,”讲授路得记”,和 “讲授路得记,第二部分”。
  2. 《申命记》25:5-10解释说,如果一个人死后没有继承人,他的兄弟就应该娶这个寡妇,这样她就可以有一个孩子来继承她死去丈夫的遗产。 3 根据旧约的法律,流血会使女人不干净。根据外邦法律,路得是 “不洁净的”,因为她是来自摩押的外邦人(申命记23:3)。

作者介绍:雷切尔·格林·米勒(Rachel Green Miller) 是《超越权柄和顺服:婚姻、教会和社会中的男女》(Beyond Authority and Submission: Women and Men in Marriage, Church and Society, P&R 2019)一书的作者。 她在A Daughter of the Reformation发表博客,与她的丈夫和三个儿子住在德克萨斯州。
译者:Bai
校对:Yashar
英文原文: https://corechristianity.com/resource-library/articles/the-christian-virtue-of-emp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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